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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株洲市生态环境局茶陵分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9-12-13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大中小】
审批意见:
茶环评表[2019]67号
茶陵县高陇液化气有限公司拟在高陇镇祖安村建设液化气充气站,项目占地面积约6732m2,设有3台50m3液化石油气地上储罐和1台50m3地上残液罐,设计总储气量为150m3,属于六级液化石油气供应站。项目建成后,充装量为600瓶/日,规格为15kg/瓶,年加气量约为3240t/a,合5586m3。主要建设内容为:储罐区、灌瓶间、办公用房、配电间、消防设施及道路、绿化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茶陵县城镇燃气发展规划(2015-2020),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分析结论、建议及专家技术审查意见,在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报告表各项环保措施条件下,从环保角度上分析,同意该项目按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确定的地点、规模、内容进行建设。
二、项目实施中,必须执行环保“三同时”,认真落实环评报告表中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着重注意以下几点: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防止施工扬尘、噪声污染扰民,按相关要求做好水土保持措施和施工土石方平衡。
2.按照雨污分流原则建设给排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四格净化池处理达标后用于林地浇灌。喷淋废水及地面清洁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收集进入消防水池循环使用。
3.加强生产过程管理,制定严格规范的操作程序,做好各项装置及管道阀门的管理与定期维护;配套建设油气回抽装置,对灌装充气过程等产生的油气抽至残液罐。
4.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音、消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环境噪声达标。
5.固体废物实行分类管理。钢瓶残液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收集、贮存并由供气单位回收处置;隔油污泥等危险废物必须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三、制定严格的防火、防爆制度,定期对生产人员进行消防等安全教育培训;项目的消防、安全管理须符合应急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制定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四、企业应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环保工作责任制度,确定专人负责,强化环境管理,定期对设备及污染防治设施进行维护,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五、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由茶陵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
经办人(签字) 株洲市生态环境局茶陵分局
2019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