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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株洲市生态环境局茶陵分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9-12-26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大中小】
审批意见:
茶环评表[2019]70号
茶陵县茶祖印象茶业有限公司拟实施湘赣边区域乡村振兴茶祖文化产业园建设项目,项目总用地面积10104亩,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茶产业振兴工程—茶叶种植基地、茶产业发展配套设施建设工程—茶产业运营基地、茶产业区人居环境治理工程。其中,茶产业发展配套设施建设工程拟建于茶陵县云阳街道茶祖文化园两侧,茶产业振兴工程拟建于茶陵县秩堂镇、严塘镇、枣市镇,茶产业区人居环境治理工程位于秩堂镇合户村,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茶陵县总体规划,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分析结论、建议和专家技术评审意见,从环保角度上分析,我分局同意项目按报告表中确定的地点、规模、内容进行建设。
二、项目实施中,必须执行环保“三同时”,认真落实报告表中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着重注意以下几点:
1.加强施工管理,做到文明施工。在项目周边设立围挡、配置抑尘防护网、防尘布,施工路面、场地要及时清扫,采取洒水抑尘,车辆冲洗,裸露土石方及运输车辆须覆盖或加蓬盖,使用商品混凝土和对场内料堆进行遮盖等措施,当出现重污染天气时,必须停止作业;严格遵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采取消声减震、设立隔声屏障,合理安排施工和运输时间,车辆出入应低速、禁鸣,午间、夜间禁止施工作业;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
2.排水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茶产业区人居环境治理工程农村生活污水建设分户式污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
3.生活垃圾实行分类收集,可回收类必须回收利用,不可回收类由环卫部门送县垃圾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处置,做到日产日清。
4.垃圾转运站须安装喷淋除臭装置,定时除臭杀菌,对收集池采取密闭加盖,周边种植绿化植物带,防止恶臭气体的不良环境影响。
三、茶产业振兴工程中茶叶制作体验室、品茗茶会室、生态停车场等工程建设必须避让生态保护红线,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内建设;茶厂项目须重新选址避让生态保护红线,另行环评。
四、企业应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环保工作责任制度,确定专人负责,强化环境管理,定期对设备及污染防治设施进行维护,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五、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由茶陵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
经办人(签字): 株洲市生态环境局茶陵分局
2019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