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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闽盛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全封闭工厂化鳗鱼健康养殖示范基地项目审批意见

来源: 株洲市生态环境局茶陵分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4-10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

审批意见:

 株茶环评表[2020]6号

湖南省闽盛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拟在茶陵县腰潞镇双泉村建设全封闭工厂化鳗鱼健康养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项目占地面积为65170m2,建筑面积约50000m2,主要建设全封闭淡水鳗鱼养殖车间9栋,配套建设蓄水池、排洪沟、锅炉房、办公楼、供配电及环保设施等,项目投产后,鳗鱼养殖周期为2年,生产尾重400克以上的商品鳗鱼400万尾/2年。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分析结论和专家技术评审意见,建设单位在认真落实环评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上分析,我局原则上同意该项目按环评报告表中确定的地点、规模、工艺进行建设。

二、项目实施中,必须执行环保“三同时”,认真落实环评报告表中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着重注意以下几点:

1.排水实行清污分流。养殖废水经人工湿地法处理后达标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人工湿地处理用作周边林地浇灌;锅炉除尘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2.加强废气污染防治。锅炉燃料为生物质薪材,锅炉烟气经旋风+水膜除尘装置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排放。

3.固体废物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实行分类管理。炉渣、除尘灰、污泥、残渣经收集后作农肥综合利用;死鱼须消毒后采取无害化填埋方式处置;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由环卫部门清运至垃圾填埋场。

4.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环境噪声达标。

三、企业应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环保工作责任制度,确定专人负责,强化环境管理,定期对设备及污染防治设施进行维护,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由茶陵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

 

经办人(签字)                        株洲市生态环境局茶陵分局

                                                 2020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