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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株洲市生态环境局茶陵分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4-22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大中小】
审批意见:
株茶环评表[2020]8号
茶陵珠峰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在茶陵县思聪街道老虎山原喷灌机厂内建设茶陵珠峰混凝土生产线及配套辅助设施项目,占地面积40913.91m2,主要建设内容:搅拌楼、粉料仓、砂石棚、办公楼及其它辅助设施,计划建设2条HZS270型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年设计生产30万m3商品混凝土。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分析结论和专家技术评审意见,建设单位按照环评报告表要求完善各项环保措施前提下,从环保角度上分析,我局原则上同意项目按环评报告表中确定的地点、规模、工艺进行建设。
二、项目实施中,必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落实环评报告表中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着重注意以下几点: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全封闭生产厂房,设置降尘装置,所有砂石料必须入棚堆存,筒仓顶部采取脉冲反吹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达标,生产系统粉料仓进料、配料、输送带、搅拌等设施设备均应密封并采取密闭性良好的接口装置,在搅拌机进料口处设置布袋除尘装置收集处理达标,场区道路、地面须进行硬化,专人清扫,厂区内及进出道路设置洒水喷淋装置,厂区出入口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确保各粉尘产生点达标排放。
2.排水实行雨污分流。规范建设生产区截排水沟、导流沟和废水沉淀池,设置初期雨水收集池,设备、车辆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经收集砂石分离进入沉淀池处理后和初期雨水全部回用于生产作业,严禁外排;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排入市政管网。
3.固体废物实行分类管理。粉尘、分离的砂石、沉淀池渣经收集后回收综合利用,禁止随意非法倾倒;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4.合理布局,企业夜间不得生产,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采取基础减震、隔声等措施,厂区西侧须设立隔音屏障,运输车辆出入应低速、禁鸣,确保厂界环境噪声达标。
三、企业应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环保工作责任制度,确定专人负责,强化环境管理,定期对设备及污染防治设施进行维护,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项目用地必须符合自然资源部门的相关规定,正式投产前须取得住建部门核发的资质许可。
五、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由茶陵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
经办人(签字) 株洲市生态环境局茶陵分局
2020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