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政务公开>重点领域公开>环境保护>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

湖南帝腾建材有限公司建设年产30000吨瓷砖胶、500吨防水材料建设项目审批意见

来源: 株洲市生态环境局茶陵分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6-10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

审批意见:            

株茶环评表[2020]18号

湖南帝腾建材有限公司在茶陵县界首镇界市村建设年产30000吨瓷砖胶、500吨防水材料建设项目,占地面积约4000㎡,拟建设1条瓷砖胶生产线、1条防水材料生产线,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仓库、综合办公区以及配套供配电、给排水、环保设施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分析结论和专家技术评审意见,从环保角度上分析,我局原则上同意该项目按环评报告表中确定的地点、规模、工艺和污染防治设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实施中,必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落实环评报告表中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着重注意以下几点: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所有原料产品必须入棚堆存,设置围挡;水泥筒仓顶部安装除尘器,在筛分、配料、搅拌、卸料均须采取密闭措施,各工序产生粉尘通过负压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处理达标后排放;烘干废气经旋风除尘器处理达标后排放;厂区地面道路须水泥硬化,出口设置洗车平台,道路、料场等须采取晒水抑尘等措施,确保各粉尘产生点达标排放。

2.排水实行雨污分流,规范建设废水处理系统。洗沙废水通过处理后全部回用生产,禁止排放;初期雨水经导流沟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生产或洒水降尘;生活污水经四格净化池处理后用于附近林地浇灌。

3.固体废物实行分类管理,可回收类必须回收利用。洗沙污泥经收集压滤后外售陶瓷厂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4.合理布局,规范高噪设备的生产作业时间,企业夜间不得生产,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采取基础减震、隔声、消声等措施,确保厂界环境噪声达标。

三、企业应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环保工作责任制度,确定专人负责,强化环境管理,定期对设备及污染防治设施进行维护,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洗沙工序只限于原料用沙加工,严禁制砂外售;项目用地必须符合自然资源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五、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由茶陵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

 

经办人(签字)                                株洲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