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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茶陵县中医医院第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来源: 株洲市生态环境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8-20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

 株茶环评表[2020]29号

关于茶陵县中医医院第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茶陵县中医医院:

你院报来的《关于审批茶陵县中医医院第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请示》及附件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茶陵县中医医院拟实施第二期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属于改扩建,规划用地面积为15999.9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9483.11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栋3通道康复大楼,1栋3通道内科大楼,对门急诊、影像、医技楼、住院楼等进行改造升级,设置隔离病房、负压病房、急诊手术室、急诊留观室、急诊ICU、中医特色诊治等科室;以及配套建设给排水、污水处理站、变配电、弱电通讯、医用气体、绿化等附属工程。项目建成后新增病床120张,病床数增至600张,门诊量增至900人次/天。

二、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取得了茶陵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对茶陵县中医医院第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申请报告的批复》(茶卫健发〔2020〕31号),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分析结论和专家技术评审意见,从环保角度上分析,我局原则上同意该项目按环评报告表中确定的地点、规模、工艺和污染防治设施进行建设。

三、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认真落实报告表中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几点: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施工扬尘、噪声污染扰民;夜间不得施工;使用商品混凝土。

2.排水实行雨污分流,新建一座污水处理站。二期医疗废水全部进入新污水处理站(300吨/天)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预处理标准后由总排放口排入城市污水管网。

3.固体废物实行分类管理。按照规定收集、暂存、处置固体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医疗废物、过期药品、试剂等危险废物必须委托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医疗废物暂存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4.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确保声环境质量达标。

四、医院应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环保工作责任制度,确定专人负责,强化环境管理,定期对设备及污染防治设施进行维护,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五、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的,须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由茶陵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 

 

                               株洲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