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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茶陵县人民医院第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来源:株洲市生态环境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8-20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

 

                            株茶环评表[2020]28号

关于茶陵县人民医院第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茶陵县人民医院:

你院报来的《关于审批茶陵县人民医院第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请示》及附件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茶陵县人民医院拟实施第二期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属于改扩建,规划用地面积55921㎡,建设内容包括:拆除现有老旧构筑物9673.5㎡,新建2F食堂,建筑面积2433.6㎡;新建一栋4F/1D 门诊楼,建筑面积10575.64㎡;一栋4F/1D 急诊楼,建筑面积1806㎡;一栋4F/1D医技楼,建筑面积9023.04㎡;连廊943㎡。总建筑面积为50143.28 ㎡,其中计容建筑面积26398.28㎡。对传染病楼进行改造升级老旧墙面翻新,现有功能布局保持不变。项目建成后新增病床280张,病床数增至880张,门诊量增至1000人次/天。

二、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取得了茶陵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对茶陵县人民医院第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申请的批复》(茶卫健发〔2020〕37号),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分析结论和专家技术评审意见,从环保角度上分析,我局原则上同意该项目按环评报告表中确定的地点、规模、工艺和污染防治设施进行建设。

三、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认真落实报告表中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几点: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施工扬尘、噪声污染扰民;夜间不得施工;使用商品混凝土。

2.排水实行雨污分流。食堂废水经隔油预处理后,检验室废水按有关规定预处理后,传染病楼废水经消毒处理后,和医院其他医疗废水全部进入新污水处理站(800吨/天)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预处理标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

3.固体废物实行分类管理。按照规定收集、暂存、处置固体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医疗废物、过期药品、试剂等危险废物必须委托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医疗废物暂存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4.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收集处理达标后排放。

5.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确保声环境质量达标。

四、医院应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环保工作责任制度,确定专人负责,强化环境管理,定期对设备及污染防治设施进行维护,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五、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的,须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由茶陵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 

 

                               株洲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