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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黄竹坪三级电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0-11-11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

  环评表[2020]52号

关于黄竹坪三级电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茶陵县大德水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审批黄竹坪三级电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请示及附件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黄竹坪三级电站电站位于茶陵县腰潞镇枧田村,水轮发电机组2台,装机容量325kW,年均发电29kw.h。根据株洲市(炎陵县、茶陵县、攸县、醴陵市)中小河流流域水能资源开发环境影响回顾性评价报告和株洲市生态环境局的审查意见(株环函(2020)19号)、茶陵县小水电清理整改一站一策实施方案、水电站项目环评结论和专家审查意见,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二、项目运营过程中,必须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加强噪声污染防治。主要噪声源为水轮发电机组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安装减振装置、采取隔声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2固体废物实行分类管理。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和拦污格栅拦截垃圾收存场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规范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建立危废管理台账,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落实升压站变压器油泄漏的围堰等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

3、加强生态保护。按照“谁开发、谁保护”的原则,制定生态保护工作方案,设置生态流量泄放设施,并安装生态流量监测设备,项目最小生态流量为0.105/s;加强对陆地动、植物和水生生物的保护,维持生态平衡。

三、如项目的性质、工艺、规模、地点和拟采用的防治污染及生态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须报我局重新审批。

四、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和相关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按照规定自行组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项目监管由茶陵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

 

株洲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