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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茶陵县荷叶洲生态产业田园(综合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来源:株洲市生态环境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2-03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

 环评表[2021]1号

关于茶陵县荷叶洲生态产业田园(综合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茶陵县海程砂石经营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审批茶陵县荷叶洲生态产业田园(综合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请示》及附件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茶陵县海程砂石经营有限公司在茶陵县思聪街道办事处红桥村建设生态产业田园(综合体)项目,占地面积197253.4㎡,建设内容包括:鱼塘网箱、办公用房、仓库、供配电、给排水以及配套环保设施等。

二、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分析结论和专家技术评审意见,从环保角度上分析,我局原则上同意项目按环评报告表中确定的地点、规模、工艺和污染防治设施进行建设。

三、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落实环评报告表中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着重注意以下几点: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配置滞尘防护网,对施工区域和道路采取清扫、洒水喷雾等降尘措施,渣土运输采用封闭运输,出口应设置洗车台,确保周边环境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禁止在重污染天气和大风天气时作业。

2.排水实行雨污分流。规范建设生产区截排水沟、导流沟和废水沉淀池,设置初期雨水收集池,车辆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和初期雨水全部回用于生产作业,严禁外排;生活污水经四格净化池处理达标后用于农田浇灌。

3.固体废物实行分类管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废弃土石方运输按照县渣土办要求规范处置;死鱼委托茶陵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处置。

4.合理布局,企业夜间不得生产,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采取基础减震、隔声、消声等措施,确保厂界环境噪声达标。

四、企业应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环保工作责任制度,确定专人负责,强化环境管理,定期对设备及污染防治设施进行维护,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五、项目用地必须符合自然资源部门的相关规定,取得用地审批手续,方可开工建设。

六、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由茶陵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

  株洲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