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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茶陵县湖口镇文锋塑料厂年产5000吨EPS再生颗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7-06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

环评表〔2021〕11号

 

关于茶陵县湖口镇文锋塑料厂年产5000吨EPS再生颗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茶陵县湖口镇文锋塑料厂: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审批年产5000吨EPS再生颗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请示》及附件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茶陵县湖口镇文锋塑料厂拟在茶陵县湖口镇杨柳村观垅里,拟投资150万元,建设一条废塑料再生颗粒生产线。项目总用地面积2000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栋生产车间845.7m2,1栋办公用房236m2,以及其他配套工程,建成后实现年生产5000吨EPS再生颗粒。

二、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分析结论和专家技术评审意见,建设单位在认真落实环评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我分局原则上同意项目建设。

三、项目实施中,必须执行环保“三同时”,认真落实环评报告表中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着重落实以下几点: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破碎粉尘采用集气罩收集后利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再经15m排气筒排放,熔融废气产生的VOCs设备处安装封闭式负压收集废气,利用1套UV光解和活性炭处理后经15m排气筒外排,无组织废气处理措施为加强车间机械通风换气。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建设雨污分流系统,排水实行清污分流。生活废水经四格净化池处理后回用于周边林地消纳灌溉。冷却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相关构筑物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分区防渗措施。

3.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固体废物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实行分类管理。可回收类的须综合利用,不可回收类须做好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由环卫部门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危险废物实行规范化管理,规范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2013年修订)》(GB18597-2001)要求分类收集,定期送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环境噪声达标。

四、企业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环保工作责任制度,确定专人负责,强化环境管理定期对设备及污染防治设施进行维护,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五、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建设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

六、环境影响报告经批准后,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的,须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

七、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由茶陵县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

 

株洲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