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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南华波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新型显示器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9-15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

 

 

环评表〔2021〕16号

 

关于湖南华波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新型显示器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湖南华波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审批湖南华波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新型显示器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请示》及附件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 湖南华波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20200万元,在茶陵县经济开发区二园区株洲汇才现代农科有限公司内的3栋建设新型显示器生产线项目,主要产品为片状中大尺寸玻璃保护屏,设计生产能力为1500k/a。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500m2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车间(分布于一、二、三楼)仓库(设置在一楼)、办公区(设置在三楼)等,并配套建设水、电等相关设施

二、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分析结论和专家技术评审意见,建设单位在认真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我分局原则上同意该项目建设。

三、项目实施中,必须执行环保“三同时”,认真落实环评报告表中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着重落实以下几点: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丝印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活性炭过滤+UV光解+15m排气筒”等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达到《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1357—2017)限值

2.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分离处理后达标外排;生活污水在进入园区污水管网前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限值,经专用管道接入园区污水管网后,再进入茶陵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隔声罩、减振垫、绿化围墙阻隔等措施,确保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排放限值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固体废物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实行分类管理。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由环卫部门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理;一般固废按照(废包装袋和报废玻璃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或由供货商回收;废钢化液(硝酸钠)于场内危险暂存间收集后定期交由厂家回收处理。危险废物(废试剂桶(罐)、机修固废、废UV灯管等废丝网、擦拭丝网的废抹布)实行规范化管理,建设符合要求的危废专用贮存间,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2013年修订)》(GB18597-2001)要求分类收,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环境风险管控,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按预案要求严格落实。开展环境应急演练,储备环境应急物资,强化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确保环境安全。

四、企业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环保工作责任制度,确定专人负责,强化环境管理,定期对污染防治设施进行维护,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五、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建设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

六、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的,须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七、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由茶陵县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

 

 

                                  株洲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