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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1-10-12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大中小】
株茶环评表〔2021〕17号
关于株洲市玫特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印花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株洲市玫特家居用品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审批株洲市玫特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印花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请示》及附件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株洲市玫特家居用品有限公司拟在株洲市茶陵县经济开发区二期工业园建设株洲市玫特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印花项目。项目总用地面积为2460m2,建设内容包括:印花车间,内设放布区、网版区、印花材料存放区、并配套建设供配电、给排水以及环保设施等。项目成投产后,可年产微波炉隔热手套30万个、围裙20万条。
二、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分析结论和专家技术评审意见,从环保角度上分析,我局原则上同意项目按环评报告表中确定的地点、规模、工艺和污染防治设施进行建设。
三、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落实环评报告表中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着重注意以下几点:
1.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对调浆备料、印花、烘干、制作网版等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进行收集,采用UV光解装置+活性炭处理,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达到《湖南省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1357-2017)表 1污染物排放限值后,通过一根高度不低于15m的排气筒外排。
2.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废水排至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经专用管道接入园区污水管网后,进入茶陵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洗版废水、显影废水经过自建的废水处理设施,采取“混凝+水解酸化+接触氧化+过滤”工艺处理,达到《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污染物排放限值,经专用管道接入园区污水管网后,进入茶陵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少量不能自行处理的污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
3.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实行分类管理。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由环卫部门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理;一般固废按照(废包装袋和报废玻璃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或由供货商回收;危险废物(废胶罐、废胶片、含油抹布、废UV灯管、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实行规范化管理,建设符合要求的危废专用贮存间,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2013年修订)》(GB18597-2001)要求分类收贮,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加强设备维护,采取基础减震、隔声、消声等措施,确保厂界环境噪声达标排放。
四、企业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环保工作责任制度,确定专人负责,强化环境管理,定期对污染防治设施进行维护,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五、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建设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
六、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的,须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七、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由茶陵县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
株洲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