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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南三高轨道装备有限公司利用工业固废生产混凝土掺合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1-10-26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

环评表〔2021〕20号

 

关于湖南三高轨道装备有限公司利用工业固废生产混凝土掺合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湖南三高轨道装备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审批利用工业固废生产混凝土掺合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请示》及附件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湖南三高轨道装备有限公司拟在茶陵县虎踞镇黄石村建设一条利用工业固废生产混凝土掺合料的生产线和一条自身配套使用的生物质颗粒生产线。项目拟投资1650万元,总用地面积32979.4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混凝土掺合料生产车间、球磨车间、生物质颗粒生产车间、原料库、成品砂库、成品筒仓及配套辅助工程,建成后年产矿物微粉20万t,细砂10万t,铁精粉0.7万t,铁粒、铁块1万t、生物质颗粒0.15万t。

二、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分析结论和专家技术评审意见,建设单位在认真落实环评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我局原则上同意项目建设。

三、项目实施中,必须执行环保“三同时”,认真落实环评报告表中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着重注意以下几点: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混凝土掺合料生产线的破碎、筛分、棒磨设施进行二次封闭,产生的废气经负压收集引至1套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粉尘废气处理达标后经1#15m高排气筒排放;1#立磨干燥加工粉尘和热风炉产生的燃烧废气在立磨设备内利用负压收集进入脉冲布袋收尘器处理达标后经2#15m高排气筒排放;2#立磨干燥加工粉尘经脉冲布袋收尘器处理达标后经3#15m高排气筒排放;生物质颗粒生产线破碎粉尘和热风炉燃烧废气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4#15排气筒排放;项目原料堆场、成品库及装卸区采取全封闭措施,并建设喷淋降尘装置。厂区地面道路须水泥硬化,道路、堆场等须采取清扫、喷淋晒水等措施,减少粉尘的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经抽油烟机收集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排放限值。

2. 水污染防治措施:建设雨污分流系统,排水实行清污分流。生活废水依托现有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近期用于灌溉周边农田、菜土。远期经污水管网引入在建的虎踞镇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湿法球磨废水和道路及车辆冲洗废水均采用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3. 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不利用危险废物作为生产原辅材料。固体废物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实行分类管理。可回收类的须综合利用,不可回收类须进行无害化处理,得采取填埋、倾倒等方式处置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由环卫部门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理。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规范高噪设备的生产作业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采取基础减震、隔声、消声等措施,确保厂界环境噪声达标排放

四、企业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环保工作责任制度,确定专人负责,强化环境管理,定期对设备及污染防治设施进行巡查和维护,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五、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建设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

六、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的,须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七、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应急管理制度,储备环境应急物资,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八、项目用地必须符合自然资源部门的相关规定,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九、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由茶陵县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

 

 

 株洲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0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