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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南东昶电机研发与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1-12-31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

环评表2021〕30号

 

关于湖南东昶电机研发与制造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湖南东昶电机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审批湖南东昶电机研发与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请示》及附件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湖南东昶电机有限公司拟投资5000万元,在湖南省株洲茶陵马江工业园标准厂房第16栋建设湖南东昶电机研发与制造项目。项目租用厂房面积为6716m2,共层,单层厂房面积约为1676m2,其中一层主要建设为成品电机仓库,二层为主要生产车间,四层为物料车间。本项目不提供食堂和宿舍,员工就餐、住宿以及项目供排水、供配电等公辅设施均依托园区已建设施。

二、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分析结论和专家技术评审意见,建设单位在认真落实环评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我分局原则上同意该项目建设。

三、项目实施中,必须执行环保“三同时”,认真落实环评报告表中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着重落实以下几点: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生产过程中由于上漆、烘干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活性炭过滤+UV光解+30m排气筒”等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需满足《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参照执行)中相关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厂区需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场地和道路的雨水收集口进入场地周边排水口外排;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厂房和园区配套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在进入园区污水管网前须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园区污水厂设计进水水质要求的严者,然后才能经茶陵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隔声罩、减振垫、绿化围墙阻隔等措施,确保噪声不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固体废物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实行分类管理。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由环卫部门清运至垃圾填埋场;一般固废按照(废包装袋和报废玻璃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综合利用或由供货商回收;危险废物(废漆桶、机修固废、废活性炭和废UV灯管等)实行规范化管理,规范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2013年修订)》(GB18597-2001)要求分类收集,定期送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环境风险管控,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并按预案要求严格落实。开展环境应急演练,储备环境应急物资,强化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确保环境安全。

四、企业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环保工作责任制度,确定专人负责,强化环境管理,定期对污染防治设施进行维护,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五、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建设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

六、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的,须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七、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由茶陵县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

株洲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