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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南宝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含镉废渣处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来源:茶陵县环境保护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4-12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

环评表2022〕8号

 

湖南宝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呈报的《关于审批湖南宝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含镉废渣处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请示》及附件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20201127日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对涉重金属企业环境风险专项集中排查整治发现问题交办的函》(湘环函2020176号)中指出:湖南宝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铊、镉等重金属工艺环评工作未完成,要求限期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由于你公司的含镉废渣处理项目已实际建成并投产,本次为补办环评审批手续。

二、为实现资源循环利用,湖南宝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投资100万元建设一条七水硫酸锌项目含镉废渣处理生产线,项目占地面积约100m2,位于湖南宝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硫酸锌车间内。主要建设内容有:生产车间、排给水工程、污染防治设施和成品仓库等。采用硫酸浸出、锌置换、压滤和压团等工序压制成粗镉饼,年产605吨,其中大镉饼(25cm)453.75t/a,小镉饼(15cm)151.25t/a。定点出售给位于衡阳市松木经济开发区湖南力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生产原料使用。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分析结论和专家技术评审意见,从环保角度上分析,我局原则上同意项目按环评报告表中确定的地点、规模、工艺和污染防治设施进行建设

、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执行环保“三同时”,认真落实环评报告表中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着重注意以下几点: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加强大气污染控制,强化硫酸雾的排放控制,有组织硫酸雾中性浸镉工序须采用密闭集中收集+碱液喷淋处理后能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中的标准限值后,经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硫酸雾无组织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标准限值

2、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设置生产废水回收池、萃余液回收池和漂洗废水收集池,用于收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废水,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初期雨水经雨水收集系统收集后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3、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固体废物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实行分类管理。废机油、空机油桶、铅泥、废滤布和废碱液等危险废物,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改单要求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危险废物的处置和转移等工作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合理布局等综合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企业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环保工作责任制度,确定专人负责,强化环境管理,定期对设备及污染防治设施进行巡查和维护,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建设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

、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的,须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由茶陵县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 

 

株洲市生态环境局茶陵分局

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