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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年生产6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20万立方米装配式建筑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来源: 株洲市生态环境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2-11-29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

 

 

 

环评表2022〕18号

 

关于年生产6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20万立方米装配式建筑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湖南顺阳新材料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审批年生产6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20万立方米装配式建筑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请示》及附件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湖南顺阳新材料有限公司拟投资3000万元,在湖南省株洲市枣市镇枣园村十四组新建年生产6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20万立方米装配式建筑材料建设项目。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5300m²,项目建设内容主要由2条商品混凝土生产线、1条装配式建筑材料生产线、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组成。项目投产后,年生产商品混凝土60万立方米、装配式建筑材料20万立方米。

二、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分析结论和专家技术评审意见,从环保角度上分析,我局原则上同意项目按环评报告表中确定的地点、规模、工艺和污染防治设施进行建设。

三、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落实环评报告表中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着重注意以下几点: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所有砂石料必须入棚堆存,砂石料骨料仓设置喷淋设施,搅拌机、筒仓顶部须安装除尘器,生产系统粉料仓进料、配料、输送、搅拌等设备均须采取封闭措施,厂区道路、地面须进行水泥硬化,确保各粉尘产生点达标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排水实行雨污分流,规范建设生产区截排水沟、导流沟和废水沉淀池,设置初期雨水收集池,设备、车辆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和初期雨水全部回用于生产作业,严禁外排;生活污水经四格净化池处理后用于周边菜地、绿化浇灌。

3.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固体废物实行分类管理,粉尘、沉淀池渣经收集后回收利用,禁止随意非法倾倒;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规范高噪设备的生产作业时间,企业夜间不得生产,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采取基础减震、隔声、消声等措施,确保厂界环境噪声达标。

四、企业应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环保工作责任制度,确定专人负责,强化环境管理,定期对设备及污染防治设施进行维护,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五、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你公司应当在本项目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申请办理排污许可或登记事项。

六、项目必须依法取得自然资源部门的用地审批手续和住建部门核发的资质许可。

七、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由茶陵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

                         

                          株洲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