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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南绿联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废旧塑料破碎清洗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来源:株洲市生态环境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3-14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


 

株茶环评表〔2023〕3号

 

关于湖南绿联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废旧塑料破碎清洗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表的

批  复

 

湖南绿联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办理湖南绿联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废旧塑料破碎清洗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手续的请示》及附件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你公司于2020年编制了《湖南绿联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废旧塑料破碎清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取得株洲市生态环境局茶陵分局的批复(株茶环评表202013号)。原批复内容中主要产品为再生塑料净片,生产规模为10000t/a,锅炉为甲醇柴油锅炉,原项目总占地面积为5300,总建筑面积为3300。现你公司拟投资800万元在现有厂区范围内扩大生产规模,新增一条PET再生塑料净瓶片生产线,原辅材料种类、生产工艺和产品类别均不发生变化,且不新增用地,主要产品为再生塑料净片,生产规模为32000t/a,使用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因建设内容有重大变动,故依法重新报批。

二、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分析结论和专家技术评审意见,从环保角度上分析,我局原则上同意项目按环评报告表中确定的地点、规模、工艺和污染防治设施进行建设。

三、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落实环评报告表中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着重注意以下几点:

1、大气污染防治要求:项目采用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进行供热,用于热洗工序中水的加热,其锅炉产生的烟气通过旋风+袋式除尘技术处理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燃煤锅炉限值要求后通过不低于20m排气筒外排。

2.水污染防治要求: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四格净化池处理后用作周边农肥。破碎、清洗、浮选工序产生的生产废水不外排,经厂区西北角的一套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塑料清洗工序。制软水废水及锅炉排污水不外排,经厂区内部的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生产过程中的塑料清洗工序。

3.固废污染防治要求:加强固废分类管理,按照“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和环评提出的固废管理要求做好各类固废处理处置,禁止使用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等作为生产加工原料。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分拣和风选杂质不可回收的交由环卫部门集中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理。浮选池泥砂、废水处理污泥压滤脱水后收集暂存于厂址内污泥暂存场所,交由环卫部门集中清运。

4.噪声污染防治要求:厂区所有产噪设备均布置在厂区内,利用现有的墙体进行隔声,有效降低其噪声值。选用低噪声设备,主要生产设备基础设置橡胶振垫以减震降噪。确保厂界环境噪声达标。

5.环境风险防范要求: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工作,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四、企业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环保工作责任制度,确定专人负责,强化环境管理,定期对设备及污染防治设施进行维护,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五、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建设单位应当在启动扩建工程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申请变更或重新申报取得排污许可证;按要求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工作。

六、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的,须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七、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由茶陵县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

 

株洲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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