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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株洲市生态环境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7-20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大中小】
株茶环评表〔2023〕8号
关于茶陵县洣江街道环保建筑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株洲清思华筑建设有限公司:
你公司呈报的《关于审批茶陵县洣江街道环保建筑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报告》等材料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株洲清思华筑建设有限公司拟投资5500万元在洣江街道渡里村建设茶陵县洣江街道环保建筑材料生产项目,用地面积951.84m2,主要建设内容为破碎车间、搅拌车间、原料堆石场、砖坯养护场和成品堆放场等,主要生产设备有破碎机、强制搅拌机、全自动砖块成型机、自动上板机等,生产设规模为年产免烧标砖30万块、免烧多孔空心砖20万块环保建筑材料。
二、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茶陵县用地政策,根据湖南众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分析结论和专家技术评审意见,在建设单位认真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生态环境保护的角度,我局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的地点、规模、内容、工艺实施建设。
三、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必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 加强废气污染防治:厂区地面全部硬化处理,原料堆场进行三面围挡,原材料装卸时采取洒水、物料遮盖等抑尘措施;采用湿法破碎,破碎过程中将砂石洒水加湿减少扬尘;搅拌过程在密封配料罐进行,在水泥仓安装布袋收尘器收集产生的粉尘,粉尘回落水泥仓,不设置粉尘排放口;物料输送带上方设置喷淋,物料运输车设置防尘布网遮盖,无组织粉尘排放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排放浓度限值。
2. 加强废水污染防治:建设初期雨水收集池,地面初期雨水经导流沟进入收集池全部回用。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周边农肥不外排。
3. 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生产设备均安装在厂房内,采取基座下沉及隔声、吸音和减震等综合降噪措施,定期检修维护设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夜间时段(22点至6点)严禁生产,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
4. 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分类管理,按照“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和环评提出的固废管理要求做好各类固废处理处置,废砖和水泥粉尘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固废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含油手套、抹布、废润滑油及其包装桶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暂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工作制度,加强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改,按规定接受生态环境部门事中事后监管。建设项目竣工后,在启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领排污许可证,并按相关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项目事中事后监管由茶陵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
六、本次批复仅限于现确定的项目内容,如项目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时,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重新申请办理环境保护审批手续。
株洲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