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湘突环改办函〔2019〕16号)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云阳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修复仍未完成。茶陵县云阳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修复工作成效不够明显,复绿未达到预期效果。督查组根据2018年省级环保督查反馈问题进行了现场督查,发现通往茶乡花海森林康养中心的公路项目仍未整改到位。
责任单位:茶陵县人民政府
整改目标:按期完成云阳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内生态修复和茶乡花海公路项目的整改工作。
完成情况:一、云阳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修复仍未完成。茶陵县云阳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修复工作成效不够明显,复绿未达到预期效果的问题。一是加强了组织领导,县林业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总工程师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相关股室任成员的云阳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修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造林股负责日常工作。二是制定了《云阳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修复工作方案》,明确整改任务。三是落实整改措施。一是自3月9日起,在金兔采石场增加了地径3-4厘米高2米的红叶石楠大苗1000株以上,桂花树苗1400余株,常春藤460株;二是全面完成杉山亭采石场的的补植工作。4月8日-4月11日,在是杉山亭采石场共补植了红叶石楠大苗1200株,桂花树120株。目前,各种树苗长势较好,生态修复效果明显。二、通往茶乡花海森林康养中心的公路项目仍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公路两旁已栽种红叶石楠,野山茶、凌霄花和其它藤本植物,生态修复效果明显。
公示时间:2021年 6月 23日—2021年6 月28 日
受理部门:株洲市生态环境局茶陵分局
联系电话:0731-25215947
联系地址:茶陵县云阳街道办事处公园路1号
茶陵县人民政府
2021年 6月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