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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已完成整改的情况公示

根据湖南省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湘突环改办函〔201916号)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湖南省有色金属资源历史上粗放式开发,导致部分区域及工矿场地、土壤耕地重金属污染严重。湖南省涉铊企业多,涉铊尾矿库、废弃矿山多,多次发生铊污染事件。2020年以来,湘江干流22个饮用水水源地中,17个出现铊浓度异常,其中20208月有12个铊超标

责任单位:茶陵县人民政府

整改目标:持续开展重金属污染治理,加强涉铊问题排查整治,确保饮用水水源安全。

完成情况:已完成

公示时间20211214—20211220 

受理部株洲市生态环境局茶陵分局

电话0731-25215947

系地址:茶陵县云阳街道办事处公园路1

 

茶陵县人民政府

2021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