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督察动态>详情

关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已完成整改的情况公示

根据湖南省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湘突环改办函〔2019〕16号)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全市城市规划区内还有砖瓦生产企业,是产生烟尘的重要来源,相关部门履职不到位是导致这些问题产生的重要因素

责任单位:茶陵县人民政府

整改目标:2022年6月前关闭规划区内两家砖瓦企业。

完成情况:在全县各部门的通力配合下,茶陵县城市规划区内茶陵县连溪保温页岩砖厂和茶陵县方齐页岩砖厂两家在产砖瓦企业已于2022年6月1日前严格按照“两断三清”的工作原则拆除到位,问题全部完成整改。

公示时间:202年6月21日—2022年6月28日

受理部门:县科工局

联系电话:0731-25268910

联系地址:茶陵县炎帝南路科工局院内

 

茶陵县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