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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8-12-28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大中小】
茶电领办发〔2018〕1号
一、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验收标准
(一)固定的服务及办公场地
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具备创业孵化、电商培训、运营支撑、茶陵特色馆、特色产品O2O展示交易中心、物流仓储配送、品控管理、在线支付、政务咨询等服务功能;具备防火防盗等安全防护设施;张贴统一标识,摆放各类宣传手册,服务上墙(内容包括服务中心职责、工作制度、工作流程、组织机构等制度);显著位置应设置醒目的、统一的“茶陵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名称和标识。
(二)运营团队
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的运营团队必须具备一定的县级电商公共服务平台运营经验,配备专职运营人员不少于10人。团队除具备常规的业务对接、培训、咨询等服务功能外,还可以提供产品研发、包装设计、营销策划、文案写作等特色增值服务。
(三)办公设施
设置不少于10个工位;配备统一的办公桌椅、电脑(连接互联网)、投影仪、电话、打印机、文件柜、空调等办公设备。
(四)服务前台及会员操作区
分别设置一个独立服务前台和线上体验区,并配备专业服务人员,负责为区域内企业、网商、服务商提供业务咨询和技术服务,提供人性化的相关服务设施,显著位置放置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运营授权标识。
(五)线上服务系统
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必须建立面向农村的电商服务网上系统,且能围绕农村消费需要提供代销代购、在线支付、金融服务等功能;并能提供本区域真实有效的交易数据。
(六)服务管理制度
必须制定规范的管理制度,包括入园企业和创业者服务登记及服务、公共服务中心服务项目公示、服务时间、设备管理、网站信息维护、投诉反馈、公共服务中心岗位职责和考核指标等方面的管理制度。每项制度都应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保证落实到位。
(七)运营成效
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须达到电商、网商(含网店)入驻10家以上(每家正常运营3个月以上),带动就业人数100人以上。特色产品O2O展销馆须保证农特产品品种30种以上。茶陵特色馆须利用国内知名平台(淘宝、赶街、邮乐购等)或自建平台开设的地方产品特色馆,展销农特产品品种10种以上,运营六个月以上,线上年交易额200万元以上。
二、乡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站点建设验收标准
(一)建设标准及功能
1. 固定经营场所,场地位于人口密集、交通便利的区域,可以选择农村商店、村民活动中心、村民自住建房等。每个乡镇(街道)建设1个乡镇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站、选择全县60%(约130个)行政村建设村级服务站。
2. 乡镇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的实际使用面积不小于50平方米;村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站的实际使用面积不小于8平方米。
3. 服务站点需统一的门头,“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XX县XX镇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XX县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XX乡XX村服务站:NO:XXX”;统一的室内装修,显著位置应设置醒目和统一的“XX镇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XX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站”名称和标识。
4. 相关制度、证照和宣传资料上墙。
5. 具有网络购物、农产品代销、邮件代收代发、缴费支付、话费充值、电商知识和政策宣传、电商企业展示等服务功能;乡镇电商公共服务中心还应具备电商培训、小微(网商)孵化、整合当地农特产品、农特产品线下体验、承接物流快递等功能。
6. 乡镇、村级站点都必须运营3个月以上,乡镇站点实现交易额每月3000元以上,村级站点实现交易额每月2000元以上,农产品上行有实效。
(二)配备专业操作人员
至少配备1名以上操作人员,且参加过相应培训,能够熟练操作农村电子商务系统上的各项服务功能。
(三)配备相应办公设施
桌椅、电脑、电视、网络宽带、无线路由器、扫码枪、资料架、货架、一个面向农村的电商服务网上平台等必要的软、硬件设施。
(四)服务管理制度
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站)在经营服务活动中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服务中心(站)应定期向县级运营中心报送各类信息,包括从业人员姓名、地址、联系号码、协议、网点图片、身份证复印件、网上交易额等,并建立日常网络安全管理、货物配送管理等制度。
三、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体系建设验收标准
(一)电商人才培训体系建设
1. 建设标准和要求
培训场地周围要方便学员停车,培训场地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要求培训场地布置务必统一化,横幅、展架、二维码等内容要落实到位。电商相关理念和企业文化上墙,往期培训照片上墙,要有统一的标识标牌“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电子商务培训孵化基地”。
2. 专业的培训工作团队
该团队必须具备电商相关知识、经验以及讲师经验,授课人员具有电商相关培训资格证。配备团队人员不少于5人,依据实际情况可与公共服务中心人员共用。团队人员需具备常规培训业务接单、培训计划拟定、培训计划对接及培训相关事项咨询等能力和素质。
3. 办公设施
配备电脑、投影仪、音响设备、培训桌椅等必要设备。
4. 培训管理制度
电子商务培训体系应制定讲师管理、考核制度、课件研发管理等相应的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要严格培训考核管理,提高培训网创成功率。
5. 培训达标要求
人才培训须建立培训档案。有培训机构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有每位授课人的基本情况和资质证明、培训方案、培训时间、地点、课程安排、培训材料、培训人员名册、签到名册、联系方式、现场照片、通知等证明材料。开展电商培训累计达10000人次以上,其中创业及业务提升班1500人次以上,创业班学员80%以上培训后开设网店或微店,且运营有实效。
(二)电商培训公益活动
1. 主要包括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电商培训机构或电子商务协会开展的各种形式的有利于营造当地电子商务发展氛围的公益活动。
2. 举办电子商务进农村活动宣传造势主题活动,包括电商沙龙、高峰论坛及电商创新创业大赛等。
3. 有完整的主题策划活动方案,目标明确,效果明显。
四、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体系建设验收标准
(一)县、乡、村三级电子商务仓储物流配送中心
1. 建设要求
县级电子商务仓储物流配送中心建设面积不低于5000平方米,乡镇物流中转站可与乡镇电商公共服务中心整合或单独建设,村级物流配送站与村级电商公共服务站整合建设。乡镇物流覆盖率达到100%,行政村物流覆盖率达到80%以上,场地位于交通便利地带,场地周围要便于停放物流运输车。统一使用“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茶陵县农村电商物流配送(仓储)中心”等相关标识。
整合县域内现有冷链资源,利用县域企业冷链的富余库容,为小微农产品经营者提供冷链服务,根据茶陵县产业实际需求和产业发展计划,建立一定规模的冷链体系。
2. 硬件设施
县、乡级物流配送中心须具备:电脑、电话、网络、货架、配送车、灭火器等必要设备;县级仓储物流配送中心还需具备:电子秤、空调、快递打单机、操作台、流水线、叉车、排风扇、打包机、真空机、无线网络、电商仓储管理系统等设备设施。
3. 物流体系运营团队
针对于不同范围的工作人员可以给予不同定位:对于县级的物流配送中心必须配备专业的团队,乡镇的物流配送站点可由相关工作人员兼职。
4. 管理制度
整合后的智能仓储物流配送中心应向社会物流快递提供免费或微利服务,针对县、乡、村三级物流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登记流程、产品货架归类制度、问题件处理流程、配送员考核制度及其它工作流程,每项制度及工作流程都应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保证后续能落实到位。
5. 配送机制
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需在现有的基础上充分整合社会化物流,更好的服务于商贸流通。快递不能配送到村的,直接配送至乡镇物流配送分中心,再由乡镇物流配送分中心配送至村服务站。正常情况下实现物流配送中心的货件当天可送达(派出)各乡村,偏远乡村确保2天送达(派出)。
五、农特产品品牌培育和质量保障体系建设验收标准
(一)农特产品品牌创建
1. 品牌创建要求
打造茶陵县农特产品区域公共品牌。获得地理标志的农特产品;通过SC(QS),“三品”(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认证的农特产品。
2. 创建成效
有完整的品牌营销策划活动方案,目标明确,效果明显;合同(含电子合同截图)和票据证明清楚;重点培育和打造农特产品网络销售品牌。培育的单个农产品品牌实现网上年销售额200万元以上。
(二)质量保障体系建设验收标准
1. 县级农特产品溯源体系建设验收标准
(1)建设规范
相应溯源、品控管理制度及企业文化上墙;统一的装修;需要有独立的化验室,场地要位于通风处。配备农特产品分级、初深加工、包装等工作间及农特产品追溯数据库。
(2)软硬件设备
电脑、电话、操作台、货架、有关环境监测、影像采集、网络传输、配备品控检测时所需专业的仪器和设备等。
(3)专业的运营团队
针对县级农特产品溯源体系必须配备以下几个主要岗位专职人员:专业农产品开发人员、专业品控人员。为本地农产品开展追溯和质量认证提供服务,实现本地农特产品上网、二维条码扫描、短信和触摸屏等方式追溯,提供农产品从生产源头到销售末端的完整原始数据式视频信息,促进当地农产品标准化、规模化生产,促进当地农特产品加工、包装、运营和配送产业链发展。
(4)规范的管理制度
需建立品控、售后、供应商入驻、产品检测、发货流程、追溯数据库等各岗位需求的管理制度。
六、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创建评选标准
农村电商商务示范乡镇、示范站点、示范企业的评选,都按照《茶陵县乡镇(街道)农村电子商务工作考核办法》茶政办发〔2018〕47号、《茶陵县电子商务专项引导资金实施细则》茶政办发〔2018〕46号等文件要求进行评选。
七、农村电子商务宣传、推广验收标准
(一)以户外广告、招牌等形式组织开展电子商务政策和示范县创建工作宣传;全县性产业推广,如政府组织的农产品上线发布,电商创业大赛等。宣传推广项目需提供签订的宣传协议、宣传方案、每次宣传计划、场景图片、资金明细表等资料。
(二)在县外媒体宣传推广茶陵电商,包括有中央、省级权威媒体上介绍本地项目建设经验,典型案例等,其支持办法参照县委宣传部相关标准执行。
八、电商扶贫验收标准
(一)扶贫范围:纳入县级三年特困帮扶对象的或县建档立卡的贫困户。
(二)扶贫方式:贫困对象通过培训从事电商工作或到电商企业就业。
(三)扶贫成效:电商扶贫对象应该运用电商创业或通过就业,实现每月拥有固定收益,以提供的相应资料为核实依据。
茶陵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