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县巩固拓展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方案
来源:茶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4-08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大中小】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持续有效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根据《<茶陵县“市场主体培育年”活动实施方案> < 茶陵县“干部能力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 < 茶陵县“乡村振兴固本强基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茶办发[2022]3号)文件精神,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住房安全有保障成果,提升脱贫质量和成色,接续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央、全省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和市、县有关要求,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紧抓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和工作落实,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逐步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目标要求
结合我县“乡村振兴固本强基年”活动,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全面排查农村房屋改造质量和管理问题,将可能存在的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防止因住房安全问题导致返贫、致贫。同时,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新增危房问题,进一步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管理,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工作任务
(一)开展农村危房改造住房安全“回头看”排查整改。聚焦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户、其他脱贫户等“六类人员”,全面排查危房改造质量和管理问题。对已实施危房改造的,重点排查是否存在因配套不完善、居住不便等原因,建了新房又搬回老危房居住的现象;是否存在未通水、未通电、房屋质量不达标等问题。对未实施危房改造的,主要排查是否存在过去评定为A级或B级,但随着时间推移变成C级或D级危房,还未改造到位的现象;是否存在务工返乡后无房居住或住危房的现象。对排查出的问题立行立改,建立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高标准完成整改工作。
(二)加强农房建设指导和监管服务。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组织技术力量或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因地制宜编制设计图集。免费供村民选用,并向建房村民提供技术咨询和指导服务。组织开展乡村建设工匠培训,计划年度培训完成100名有证的乡村建设工匠;积极开展新建农村住房质量安全实地抽查工作,每年对辖区新建农村住房随机抽查不得少于当年新建农村住房总量的20%,集中抽查不少于两次;重点抽查建设程序、建筑材料、按图施工、现场施工质量及安全生产管理等,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交由乡镇人民政府督促整改,并对整改情况予以指导和复查,建立台账存档。对违法违规施工的单位或乡村建设工匠依法依规及时查处,并计入不良行为记录。
(三)推进2022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工作。2022年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坚持“应纳尽纳”的原则,对符合危改政策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无保障的,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年度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数30户。
(四)建立农村危房改造常态化监管机制。启动农村房屋状况常态化动态管理机制,对农村新增危房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及时改造,乡镇(街道)对因灾受损新增的C、D级房屋要立即进行现场查看,确定处理方案。锚定“快速机动、动态清零”的目标、建立“申报一户、认定一户、批准一户、改造一户”的快捷机制,确保D级危房不住人,C级危房及时实施改造并按规定时间完成。
(五)提升农村建房水平。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履行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开展现场质量安全检查和指导,逐户落实基础施工、主体施工和竣工验收三到场制度;农房设计通用图集免费发放至各村,供农户建房使用;加大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力度,提高农村建筑工匠的施工技术水平;强化竣工验收工作,严格按照《湖南省农村危房改造验收指南(试行)》和《农村房屋基本安全评定指南》要求,扎实开展竣工验收,实现竣工验收全覆盖。
在确保住房安全有保障前提下、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接续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为目标加强农房设计,提升农房建设品质,完善农房使用功能。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细化建设标准,要满足隔热通风的要求,在保障住房安全性的同时降低能耗支出,提高农房节能水平。有条件的地区推广绿色建材应用和新型建造方式,推进水冲式厕所入户改造和建设,改善农村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
四、工作要求
(一)压实压细责任。县住建局成立了住房安全保障工作专班,由贺新强同志任组长,尹光荣同志任副组长,负责协调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加强工作统筹调度,定期通报全县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进展情况。乡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严抓进度和实效,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精心调度和督促,明确专人负责,加强协同配合,确保巩固拓展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取得很好成果。
(二)做好统筹协调。按照“县级督导指导、乡镇具体实施”的组织管理模式,落实工作责任,强化政策引导,形成合力协同推进。一是按照职责要求,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和数据互通共享,健全完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二是要把集中排查整改行动与解决各类信访问题结合起来,切实提高群众的满意度。
(三)强化监管服务。各地要进一步加强乡村建设管理与技术力量, 确保农房建管落实到位。建立农村房屋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乡(镇)政府要充分联合村“两委",落实农户住房安全日常巡查、改造过程技术指导与监督等职责。加强对农村建筑工匠的培训和管理,提升房屋建设管理水平,并为农户对改造后房屋的日常维护与管理提供技术支持。
(四)、加强政策宣传。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等各类新闻媒体和宣传画报、宣传手册和标语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危房改造政策和技术标准,群众也可直接向镇建设部门、扶贫部门及县住建部门咨询政策和反映问题,反映的住房安全问题一并由住建部门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