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茶城准许决字〔2026〕第02001号
来源:茶陵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6-02-11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大中小】
申请单位:茶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302240062028261
法人代表姓名:肖凌俊
法人代表身份证号码:430224197********8
填表人:刘佳文 联系电话:1588******3
申请事项:建筑垃圾运输处置
申请规格:5796.52立方米
申请地点:城区
申请期限:2026年2月3日至2026年12月31日
经审查认定,你(单位)于2026年2月3日向本机关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事项,已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标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现决定,准予该项目行政许可,同时向你颁发、送达行政许可证件 (自颁发、送达行政许可证件之日起生效)。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规定,本机关将依法对你(单位)所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届时,你(单位)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
茶陵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行政许可专用章(盖章)
2026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