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茶城准许决字[2026]第01010号

来源:茶陵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6-02-09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

申请单位:茶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302240062028261      

法人代表姓名 :肖凌俊  

法人代表身份证号码:430224197********8

填表人 :刘佳文  联系电话1588******3

申请事项 临时占用城市道路

申请规格:31400平方米     

申请地点:城区12个施工点 

申请期限: 20260129日至20261231

经审查认定,你(单位)于 20260129日向本机关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事项,已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标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现决定,准予该项目行政许可,同时向你颁发、送达行政许可证件 (自颁发、送达行政许可证件之日起生效)。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规定,本机关将依法对你(单位)所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届时,你(单位)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

  

 

茶陵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行政许可专用章(盖章)

2026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