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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三季度全县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一单 四制”工作开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茶陵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时间:2017-10-18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

 茶安委办字〔201756

 

茶陵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三季度全县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一单

四制”工作开展情况的通报

 

各乡镇街道、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8月份以来,各乡镇(街道)、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为载体,全面推进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一单四制”(以下简称“一单四制”)工作,全面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和问题,分级分行业领域迅速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并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任务实行交办制、台账制、销号制、通报制管理,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将三季度全县“一单四制”工作开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据统计,截至930日,各乡镇(街道)、县安委会各成员

单位共上报349家监管企业,今年累计排查企(事)业单位276家,累计排查数量占监管企(事)业数量百分比为79%。排查重大事故隐患28个,交办28个,销号2个,累计销号数量占累计排查总数百分比为7.1%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工作认识不到位。个别部门单位对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一单四制”制度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工作压力传导不够,“一单四制”工作存在“上热下冷”、“政府热、企业冷”现象。对列入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的隐患“一报了之”,进行交办后的跟踪、督办不力,措施不硬,未一抓到底,部分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并未能在计划完成时间内销号。

(二)工作机制不健全。部分乡镇(街道)、及县安委会成员单位未结合实际建立健全“一单四制”工作机制,未有效发挥统筹、协调、督促作用,未定期组织开展工作调度,对本辖区、本部门排查的重大事故隐患情况掌握不及时、不全面。

(三)工作报送不及时。部分乡镇及单位未按照《关于上报“一单四制”落实情况的通知》(茶安委办字〔201730号)文件要求报送资料,不报、不及时报或者所报送的资料内容不全面、格式不规范、有“一单”无“四制”。对重大隐患不能准确识别,还存在“大小隐患一起报”的现象。截至930日,只有安监、住建、水利、商粮、公路、文广新、市场和质量、气象、城管、卫计、交警等部门和秩堂、洣江、枣市、思聪、舲舫、下东、马江、严塘、火田、汉背等乡镇(街道)上报过报表。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一单四制”是省、市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的重要举措,是坚守安全红线和底线、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具体措施,是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的重要内容。各级各部门要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市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抓好贯彻落实的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结合实际创造性地抓好贯彻落实,确保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努力实现“清除隐患、防控事故”的目标,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狠抓责任落实。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认真分析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本单位安全生产形势,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扎实推进“一单四制”工作。要在建立准确具体、责任清晰、任务明确的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的基础上,对列入清单的每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任务实行交办制、台账制、销号制、通报制管理,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治理任务不落实不放过、隐患不消除不销号,并对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予以通报,确保形成工作闭环。

(三)加强宣传培训。各级各部门要把“一单四制”工作作为年度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工作,充分运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方式加强对“一单四制”工作宣传。要将“一单四制”纳入党政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行业管理部门系统业务培训、企业安全知识培训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干部“一单四制”学习培训,全面领会、准确把握“一单四制”的主要内容和责任要求,促进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将“一单四制”自觉应用于执法检查中。

 

茶陵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