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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陵县2022年受灾困难群众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公示

来源:茶陵县应急管理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1-05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

为全面做好我县2022年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湘财企〔2020〕52号)和《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切实做好2022-2023年度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救助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湘应急函〔2022〕133号)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经本人申请或村组提名、民主评议、村(社区)张榜公示、乡镇(街道)审核等程序,全县4562户符合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救助条件,补助标准原则上不低于130元/人,不超过2000元/户。现将拟救助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2023年1月5日—2023年1月11日,公示期为7天。如有异议,可采取当面、电话或者书面形式据实反映举报,并提供相关线索。受理举报地点:茶陵县应急管理局,联系电话:0731-25221426。

附件:

1、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切实做好2022-2023年度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救助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

2、茶陵县2022年各乡镇(街道)受灾群众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名册

 

                                  茶陵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