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县2023年省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重点项目实施主体遴选公告
来源:茶陵县农业农村局 茶陵县乡村振兴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6-08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大中小】
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湖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3年省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重点项目工作的通知》(湘农联〔2023〕52号)文件精神,为持续巩固拓展我县产业扶贫成果,推动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特面向全县遴选省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重点项目实施主体,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县域内运营正常的企业和合作社。
(二)产业特色鲜明。一特两辅产业(茶叶、油茶、黄牛)和茶陵三宝产业(大蒜、白芷、生姜)。
(三)带贫成效突出。在脱贫攻坚期内通过直接帮扶、委托帮扶、股份合作、小额信贷、就业帮扶(按脱贫攻坚期内发放脱贫人口总工资折算,每3万元工资折算成带动1个脱贫人口)等模式与脱贫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截至2020年底帮扶脱贫人口数原则上龙头企业在1000人以上、合作社在150人以上(如达不到人数要求,全县按综合排名进行选取)。
(四)承担帮扶义务。通过提供技术服务、产品保底回收等直接帮扶措施,帮扶新识别出来的有劳动能力、有本产业发展意愿的监测对象(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自主发展生产、帮助他们融入产业体系。
(五)行业地位领先。在县内应具有示范性和代表性,在品种改良和生产基地标准化、规模化、设施化、机械化生产等方面处于行业领先水平。
(六)信誉良好。未出现涉黑涉恶事件、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安全生产事故等不良记录;未出现不履行带贫协议的情况;脱贫攻坚期间,在产业扶贫考核、督查、检查、审计中未发现重大问题;在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等管理系统中无不正常信息等不良记录。
二、申报程序
(一)主体申请。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依据遴选公告提交相关申报资料(附后)。申报主体对资料真实性负责,发现申报资料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申报资格。
(二)镇级推荐。经营主体注册地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对申报主体的带贫人数、履行帮扶义务情况、行业地位、产业发展潜力、财务状况、资金使用方案等资料进行初审,并出具推荐意见。
(三)县级审批。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乡村振兴局组织有关部门对申报主体进行综合评判,择优推荐到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审批。
(四)递补原则。如正式项目被举报弄虚作假,取消其项目实施资格,按原有程序从储备项目中替补,经备案审查通过后予以实施。
三、其它说明
(一)2023年省重点产业项目资金规模为480万,每个企业安排100万元;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安排20-30万元。其中:1、支持茶陵三宝产业(大蒜、白芷、生姜)项目资金不超过总资金的25%,即120万元;2、支持企业数量不超过4个,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数量不超过7个。
(二)在近两年内已获得过财政一次性100万元(不含100万元)以上产业发展项目资金的不予重复支持、已实施了省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重点项目的不予重复支持 。
(三)申报主体应对现有的监测对象承担相应的帮扶义务,制定相应的帮扶方案,含帮扶措施、拟帮扶人数、预计帮扶成效及目标等。
(四)实施扶贫项目的主体在合同存续期内未及时履行协议的不得申报。
(五)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6月16日18点之前。报名地点:茶陵县农业农村局二楼农业产业发展股(215室)。
联系人:谭华 15073342182 陈丽容 13574275200
茶陵县农业农村局 茶陵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6月8日
附件1
茶陵县2023年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重点项目申报表
项目名称 | |||
申报主体 | 法人代表 | ||
项目建设地点 | |||
主体简介(含产业发展及带贫情况等) | |||
镇政府推荐意见 |
负责人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 ||
附件2
湖南省2023年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
重点项目申报书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申报单位: (盖章)
通讯地址:
申报主体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手机:
邮编: E-mail:
项目管理部门:
申报日期:
申报书封面填写说明
1.项目名称统一为:县市区+申报主体+产业(3号楷体,下同)+项目类别。
2.建设地点请详细到乡(镇)、村(居委会)或镇、街(路、道、巷)、门牌号。
3.申报单位为项目申报主体。
4.项目归口管理部门为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乡村振兴部门。
5.申报书封面统一为素色,并请制作书脊,格式为:县市区+申报主体+产业(4号黑体,竖排)+项目类别。
目 录
一、申报书(编写大纲)
(一)基本情况
申报主体基本情况,包括申报主体法人情况、财务状况、管理机构、从事产业等;重点说明申报主体脱贫主导特色产业发展情况,包括年产量、年产值、生产基地、产品加工、品牌打造等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带贫情况
申报主体截至到2020年底的带贫效果,包括带动多少贫困人口数(含直接帮扶、委托帮扶、股份合作)、发展产业的面积、产量、产值及效益,订单收购贫困户生产的农产品及效益情况,聘请贫困户劳务用工情况等,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截至到2020年底的帮扶贫困人口名单(由县级乡村振兴局或农业农村局核实认可);
2.截至到2020年底的帮扶协议(与带动贫困户名单相吻合,相同类型的协议只需复印一份)、或农产品订单协议(同时提供收购付款单据复印件);
3.截至到2020年底的贫困人口发放工资表(提供工资表复印件),计算总发放工资额。
(三)帮扶义务
在实施项目中,如何带动新识别出来的有劳动能力、有本脱贫主导特色产业发展意愿的贫困监测对象,通过提供种子种苗、技术服务、产品保底回收、务工就业等措施直接帮扶其自主发展生产,帮助他们融入产业体系的证明材料:
1.计划帮扶人员名单;
2.计划帮扶措施、订单收购意向协议;
3.拟聘请务工人员名单和发放工资标准。
(四)信誉良好
说明近三年内未出现涉黑涉恶事件、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安全生产事故等不良记录;说明未出现不履行带贫协议的情况;说明在产业帮扶考核、督查、检查、审计中未发现重大问题。
(五)未获重复支持
说明在近两年内未获得过财政一次性100万元以上(不含100万元)产业发展项目资金支持。
(六)项目建设内容
包括项目总投资、建设内容与规模、资金来源、资金使用、建设进度等。资金使用方向与脱贫主导特色产业相一致。
(七)村级资金入股或委托管理
企业与其生产基地所在村签订的入股合作协议或委托管理协议(合作协议由县农业农村局作为第三方参与,并含有待项目资金到账后协议生效等相关条款)。
二、相关证明材料
1.申报主体营业执照及相关经营所需证件复印件。
2.申报主体上年度经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合作社的报表无需经审计)。
3.项目申报主体出具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函。
4.县级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内未出现涉黑涉恶事件、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安全生产事故等不良记录;未出现不履行帮扶协议的情况;在产业帮扶考核、督查、检查、审计中未发现重大问题的证明材料。
5.县级财政、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出具的近两年内未获得过财政一次性100万元以上(不含100万元)产业发展项目资金的证明材料。
6.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附件3
湖南省2023年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
重点项目资金使用方案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申报单位: (盖章)
通讯地址:
申报主体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手机:
邮编: E-mail:
项目管理部门:
申报日期:
目 录
一、项目建设现状
1.现有农作物品种生产情况,生产基地设施情况;
2.已建成的农产品加工、冷链面积;
3.加工基础设施、生产运营设施等已有的生产条件;
4.农产品加工、冷链需求缺口情况;
5.拟建设地点土地、厂房、基地等基本情况及权属情况;
6.农产品销售或品牌建设现状及需求。
二、建设内容与资金筹措
1.建设内容与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内容应与申报的脱贫主导特色产业一致,并根据自身需要,从本项目重点支持的建设内容中按照缺什么、干什么,一次性干成的原则进行重点建设,不需要面面俱到。项目资金不得用于单位基本支出、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购置支出、修建楼堂馆所、发放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性补助,偿还债务本息和垫资等。
2.投资规模与资金筹措。重点介绍资金使用计划,分项测算投资规模,并说明资金筹措方案。资金测算要与建设内容保持一致,不得突破支持范围。
3.项目预期建设绩效。结合项目建设内容设定项目资金使用绩效目标,如生产规模的扩大、加工能力的提高、品牌影响力的提高、经济效益的提高、联农带农能力的提高、新增产业基地数量、新增就业人数等量化指标。
三、2023年省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重点项目投资概算表
序号 | 项目建设内容 | 建设具体地点 | 规模 (数量) | 单位(米、平米、亩、 羽等) | 单价 ( /元) | 总投资额(万元) | 备注 | |
总投 资额 | 中央、省财政资金 | |||||||
投资总计 | ||||||||
一、农作物品种改良、品种更新换代及新品种研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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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生产基地标准化、设施化、机械化建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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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产品加工、冷链仓储物流设施设备,产地商品化处理和初加工设施设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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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互联网产销对接平台建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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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品牌打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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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项目建设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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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关于确定茶陵县2023年省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重点项目自选产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