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
来源:茶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2-11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大中小】
茶政办发〔2022〕3号
茶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报送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县直机关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报告),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立的法定制度安排,是全面反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展现政府施政过程及结果的重要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版,以下简称《条例》),为做好我县2021年度报告的报送和发布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告的主要内容
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内容编制年度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二)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各级人民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还应当包括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报告中涉及的统计数据日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报告的格式
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文件中的格式和模板要求(详见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1-09/29/content_5639620.htm),编制本单位年度报告。
三、报送和发布要求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总结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抓紧报送并发布年度报告。
(一)2022年2月10日前,将本单位2021年度报告报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纸质档加盖公章交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三楼电子政务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L430224@163.com,联系电话:0731-25261230)。
(二)2022年2月20日前,将本单位2021年度报告在“茶陵县政府门户网”或本部门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发布。
年度报告报送和发布情况将作为政务公开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评分依据,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年度报告报送和发布工作,把这项工作作为近期政务公开工作的重点,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事求是,认真编写,保证数据真实、可靠,确保年度报告依法及时公布。
茶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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