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茶陵县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7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茶陵县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茶陵县税务局”网站(网址:http://hunan.chinatax.gov.cn/zz/county/20190719070534/lists/20190719070651)上查阅。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茶陵县税务局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株洲市茶陵县犀城大道,邮编:412400,电话:0731-25263958,传真:0731-25263958)。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茶陵县税务局(以下简称茶陵县税务局)严格按照总局、省局、市局及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规定,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不断深化公开力度,力求建立起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服务型税务机关,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系统化管理。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茶陵县税务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信息公开工作。为确保工作的顺利推进,在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基础上,调整成立由局领导担任正、副组长,局内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局内各单位确定1-2名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明确主要工作职责,基本上形成了局领导负责抓、办公室具体抓和其他相关部门配合的工作格局,为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有效的组织保证。

(二)落实任务,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茶陵县税务局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建设,严格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办理,规范办理流程,严格办理时限,统一规范公开信息及答复的文本样式。严格保密审查,落实主体责任,规范审查程序,开展公开信息保密自查,全年未发生政务公开方面泄密事件。加强绩效考核,采取季度、年度考评相结合的方式,重点针对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办理规范性和时效性等内容进行考核,凡因保密审查不到位引起的公开事故,采取考核扣分、取消评优评先资格。组织开展信息公开业务专题培训1次,重点学习国家、省、市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精神,系统掌握政务公开工作新形势、新要求,政务公开业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0年,茶陵县税务局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务类信息、通知公告和涉税信息合计186条,发布新闻动态信息39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0年,茶陵县税务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全年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案件、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案件。

(五)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示情况。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0

57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31

276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4

-27

402


行政强制

0

+5

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

36760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尚有待加强,公开与保密的界限难以把握;二是与纳税人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还需进一步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新形势、新情况、新特点的研究分析,密切关注纳税人所需所想,不断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和形式,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服务纳税人需求的积极作用;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内部机制和程序仍需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四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素质有待提高。

(二)改进措施。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从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高度,从构建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的角度出发,认清形势,主动适应,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管理。二是进一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性。增强制度规范的可操作性。对已经建立的制度规范,结合工作实际,明确工作职责,细化操作规范,推动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三是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茶陵县税务局

2021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