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县水利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1-02-02字体:[ ]


 

2020年,茶陵县水利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对全年的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进行了明确,落实了工作责任,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全力做好信息公开发布工作。

一、围绕政府信息公开所做的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工作。我局在以局长为组长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细化工作职责,及时发布和更新信息,使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更加高效、有序,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公开。

(二)加强依法行政,提升服务水平。按照公开应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流程,妥善处理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确定需要公开的,我局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在茶陵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和其它相关网站予以公开,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加强载体建设,拓宽公开渠道。一是接入了县电子政务外网;二是开设了水利政务公开公示栏,将局内部机构设置、职能,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情况,年度考核评议结果,公开水利行政许可事项及收费标准,水利惠农政策和服务范围进行了公开;三是统一向社会公布水利局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共计116项;四是设立了政务公开投诉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加强监督和考核,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加强与茶陵电视台、株洲日报等官方媒体合作,有效拓宽信息公开渠道。

二、依申请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务信息202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行政许可信息54条(河道8条、水保12条、水资源16条、工管7条、质监站11条),占27%;本部门业务类信息124条(工管36条、水资源20条、政务窗口68条),占61%;行政执法案件24条,占11%。主动公开信息的主要类别为各类水利政策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业务文件。

(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没有接到任何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本年度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收费的情况。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没有发生有关因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茶陵县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如信息时效性和质量有待加强,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仍存在一些不足,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改进:

(一)继续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别是对照《条例》要求,对我局的政府信息工作作进一步的调整和完善。

(二)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做到能公开的全部向社会公开,不能公开的主动告知申请人。

(三)以服务群众为目的,进一步加强宣传,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知晓率和参与度。

(四)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监督、检查、考核手段,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评估办法的指标体系。

、下一步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为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地进行。我局专门制定了下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一是继续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要求。

二是继续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

三是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发布的政府信息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在公开该政府信息前,应当先征询所涉及的其他行政机关的意见,待所涉及的其他行政机关确认后在公开,保证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

四是完善其他相关配套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顺利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