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茶陵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3-16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2020年经开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内容涵盖经开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0年,经开区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总体原则,坚持及时、准确的总体要求,着力构建程序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经开区工作实际,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建设,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经开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取得成效的同时,也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有:1、现有的公开的信息总量较少;2、公开的内容不够充实,重点不够突出;3、宣传力度不够,工作开展主动性不够;4、政府信息公开不够规范,信息发布和更新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2021年,我进一步贯彻落实新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齐抓共管、同推共进,扩大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和深度,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在线服务水平、完善依申请公开程序规定,强化便民服务举措,加大落实执法监督保障力度,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