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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茶陵县优化环境事务中心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3-04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大中小】
【政策干货】2021 年 5 月 1 日至 2022 年 4 月 30 日,全省工伤保险行业费率在《关于湖南省工伤保险省级统筹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20〕55 号)规定的行业基准费率基础上统一下降 20%,即一至八类行业费率分别按 0.48%、0.72%、0.96%、1.12%、1.36%、1.68%、1.92%、2.08%执行。
【政策依据】《关于做好 2021年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59 号
【案例1】株洲晶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5月,未降低费率前,应缴工伤保险费49595.62元,降低费率后应缴工伤保险费39676.96元,2021年5月减少工伤保险费,49595.62-39676.96=9918.66元;
【案例2】普技劳务服务(杭州)有限公司茶陵分公司2021年5月,未降低费率前,应缴工伤保险费41651.7元,降低费率后应缴工伤保险费33324.99元,2021年5月减少工伤保险费,41651.7-33324.99=8326.7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