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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株洲晶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

来源:茶陵县优化环境事务中心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3-04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

【政策干货】2021 5 1 日至 2022 4 30 日,全省工伤保险行业费率在《关于湖南省工伤保险省级统筹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2055 号)规定的行业基准费率基础上统一下降 20%,即一至八类行业费率分别按 0.48%0.72%0.96%1.12%1.36%1.68%1.92%2.08%执行。

【政策依据】关于做好 2021年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59 号

【案例1株洲晶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5月,未降低费率前,应缴工伤保险费49595.62元,降低费率后应缴工伤保险费39676.96元,2021年5月减少工伤保险费,49595.62-39676.96=9918.66元;

【案例2普技劳务服务(杭州)有限公司茶陵分公司2021年5月,未降低费率前,应缴工伤保险费41651.7元,降低费率后应缴工伤保险费33324.99元,2021年5月减少工伤保险费,41651.7-33324.99=8326.7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