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县行政审批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版,以下简称《条例》)和《茶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通知》(茶政办发〔2022〕3号)要求,特公布茶陵县行政审批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八大项。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政务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以推进“五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强化政策解读回应和提升公开能力为重点,不断深化政务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
(一)强化组织保障。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公开工作小组职责,通过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把信息公开的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股室,确保政府信息的报送、发布、日常维护等工作落到实处。
(二)推进主动公开。一是加强公文类信息公开。严格遵照公文发布规定,按程序及时将县政府和政府工作部门的政府文件、规范性文件、通知公告、人事任免等各类公文进行公开发布,共发布公文信息400余条。二是推进平台间信息同源共享。打通省市办事服务、政民互动等平台与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间纵向联系,实现了省市平台与县政府网站的信息同源、实时推送。信息公开平台接受共享信息300余条,信息质量和水平不断提升;三是推进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执行和落实情况信息70余条,以公开促进各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三)加强舆情回应。一是主动进行热点回应。主动搜集“一件事一次办”、“基层公共服务(一门式)”、“工程建设领域”等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改革和疫情防控热点,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全年公开主动回应信息40余条;二是多渠道开展互动回应。通过政府网站、部门网站、意见收集箱等渠道发布互动回应信息160余条。
(四)深化“放管服”改革。按照“精简效能、依法整合、充分授权、应进尽进”原则,目前,县政务大厅共开设前台窗口145个,入驻单位40家、人员223名,涉及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理的928项政务服务事项均可到县政务大厅实行“一门办”。梳理和编制权责清单和实施清单,已在茶陵县政府门户网公布6878项政务服务事项,其中依申请类6类政务服务事项2605项,依职权四类政务服务事项3310项,公共服务事项963项。通过重新对我县发布的第一、二、三、四批(共372项)“一件事一次办”事项进行梳理,调整部分在形式和内容上已发生变化的事项,梳理最新“一件事一次办”事项(332项),并按照“一次告知、一次表单、一次联办、一次送达”和省“一事一标准”服务规范的要求编制目录,并在线上和线下同步公布了办事指南。332项“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均实现落地,截至2021底,茶陵县2021“一件事一次办”总办件量为52余万件。全面推进全县基层公共服务(一门式)全覆盖工作,建立“两级平台、三级联动”政务服务体系,将“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延伸至18个乡镇(街道)、242个村(社区)。抓好事项引用、实施单填报及风险线索反馈等工作,部门依职权行政权力事项的引用率、实施清单填报率、监管事项覆盖率、风险线索反馈率、执法人员注册率考核指标达到了100%。
(五)强化监督检查。在健全政务公开机制的同时,严把公开内容,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假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采取多种形式,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实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同时,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使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166.85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政务公开是和谐社会人民群众的基本要求,政务公开的制度需要不断完善,相应的约束制约机制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完善。
(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主体和公众对政务公开的认识,提高社会大众的参与度。二是严格政务公开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增强队伍素质,提高政务公开成效。三是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公布相关信息,确保相关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便于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茶陵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茶陵县犀城大道茶陵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电话:0731—25246808/25246677;传真:0731—25246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