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县水利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发布时间:2022-01-21字体:[ ]

2021年,我局在县政府的指导下,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和县政府办公室有关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借力放管服改革本着公开公正、便捷高效的原则,不断深化公开力度、完善制度建设、拓展公开途径、及时解读政策、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总体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二条规定,主动公布本单位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并及时更新。2021年,我局主要茶陵政府网和茶陵县水利局“政务公开”栏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5条,按时办结申请数4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着力重要决策预公开。主动对《茶陵县水利局关于成立“三无”船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2021年度“民生100”工程完成情况等重要决策和事项进行公开,并及时回应公众问题。

着力重要部署全程公开。主动对4重点项目节点工作及时进行公开,同时农村安全饮水、水土保持和主要支流治理工作情况等一些重大民生信息按月进行公开。

着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围绕确保投资项目涉水审批流程优化措施取得实效,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能力,及时公开我局审批或核准的各项工作2021全年处理决定数量30,行政事业性收费306万元。水利审批窗口30项政务服务事项全部推行网上办和掌上办

着力公益事业信息公开。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公共服务平台的优势及时发布供水、职称评审、行政许可、招投标、水利统计信息内容

)着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依照《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长江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开展行政处罚、行政强2021年水利局无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案件。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06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要求,我局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2021年共收到申请30件,均为网络申请,全部按规范受理并按时办结。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0





37

二、上年转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7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3.其他







0

(七)总计







37

四、转结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办理行政复议事件0件,按时办结。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信息条例》学习认识不够深,相关政策把握不准等情况2021年开始多次开展系统性学习,较好地提升了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尤其是在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