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生态环境局茶陵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6字体:[ ]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定编制而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月1日至202112月31日。

我局依据《条例》规定及上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了本部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发布协调机制等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制度。按照《条例》规定,切实加强了对株洲市生态环境局茶陵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株洲市生态环境局茶陵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刘永新任组长,刘牛哲、吴桂品、王凯娇谭辉、彭丁勇任副组长,各股室站队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行政审批股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指导、协调、监督信息公开工作,各股室站队收集信息汇总后,统一由局办公室审核、发布。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总体原则以及“及时、准确”的总体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我局对外公开的主要内容有:单位行政领导信息;机构设置及各自的工作职责,包括各内设机构、下属单位的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等;局工作动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等。

一是主动公开公共服务类信息情况。为了方便公众查询信息,结合本单位业务特色,主动公开了环保行政处罚情况、环保行政许可情况、环保法律法规标准、年度环境状况,充分利用相关网站为宣传平台,及时公开水、大气等环境管理,环保督察整改、环境监测等方面的信息。同时,完善内容,将省厅网站上的备案系统链接引入到分局网站醒目位置,方便群众办理备案。

二是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及依申请公开工作。贯彻落实《株洲市生态环境局茶陵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坚持主动公开为常态,大力推进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根据要求,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局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实际,加大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力度。

三是加强组织领导和机构队伍建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资料的审核、采集和发布等工作,为信息公开发布日常办事机构,切实规范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公开内容、公开程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四是全面发布环境质量。每月在县电视台、本局门户网站上公布我县环境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提高大家对环境质量的知情权、知晓权。

五是环保宣传深入人心分利用六五环境日活动,组织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相关单位、企业通过电子显示屏、横幅等形式大力开展六五环境日宣传,播放张贴环保宣传标语1000余条;六五环境日举办全县环保知识竞赛,发放《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摘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知识宣传手册》3000余册,58家单位参与环保知识竞赛,通过初赛、决赛,营造全社会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环保知识入脑入心。株洲日报分别刊发了我局题为“‘店小二’式服务提升企业满意度”跨界联动”让电力大数据助力环境监管文章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21年,我局未收到公众关于政府环保信息公开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

2021年,我局无相关收费减免项目。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21年度我局未出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株洲市生态环境局茶陵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完成政务公开工作的时效性还需要提升。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规定,加强学习培训,细化措施,对市民关心的热点、重点问题,进行合理分类,利用电子政务平台,强化公开信息的监管等有效方式,不断提高我局政府信息的时效性和专业性,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