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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和改革局

第一条  根据《中共株洲市委办公室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茶陵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株办〔2019〕12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茶陵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下简称县发改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县发改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发展和改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县委有关发展和改革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发展和改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全县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县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研究拟订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政策措施;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研究提出全县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的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三)研究拟订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预测研判全县经济运行趋势,提出调控政策和建议调节国民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指导和协调推进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五)拟订全县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统筹安排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和投资项目,编制下达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县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研究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牵头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建设;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负责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实施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备案重大项目(含外资项目);审批县本级政府投资项目概算负责组织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评审。

(六)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协调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实施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新型工业化和产业集群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县服务业和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七)负责全口径外债资金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参与拟订财政、金融、土地政策并综合分析政策执行效果;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宏观调控协调机制统筹推进产业、创业等投资基金的发展和制度建设;承担企业债券发行的初审和申报工作监督债券资金使用。

(八)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承担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工作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工作,提出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调控意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地方储备物资品种目录、总体发展规划。

(九)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规划和政策;贯彻落实国家中部崛起、长江经济带开发建设的政策措施牵头落实“一带一部”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区域规划并协调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易地扶贫搬迁、以工代赈规划和计划;参与拟订全县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园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统筹协调区域合作承担对口支援有关工作。

(十)推动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研究提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的建议牵头拟订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绿色发展和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政策并协调实施负责节能监管工作;参与编制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节能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

(十一)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社会领域事业和产业发展政策及改革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研究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

(十二)研究拟订全县能源发展规划和政策建议统筹协调和优化能源结构;监测分析能源发展状况、运行和市场供求情况负责全县能源供需总量平衡的保障工作;提出推进能源体制改革的建议牵头推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工作。

(十三)拟订全县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规划、政策措施统筹推进全县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指导和协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监督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十四)拟订全县价格改革方案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价格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组织实施价格总水平调控管理全县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负责价格监测、市场价格形势分析和涉案物价格鉴证负责价格成本的调查和监审。

(十五)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六)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卫生健康局有关职责分工县发改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县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建议和措施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建议和措施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拟订人口发展规划落实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

2.与县商务和粮食局有关职责分工县发改局会同县商务和粮食局拟订并下达地方战略物资储备的规划和总量计划。县商务和粮食局负责收储、轮换和管理按照县政府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实施

3.与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有关职责分工县发改局负责统筹协调全县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组织煤电油气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综合协调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负责工业能源运行相关工作。

4.与县交通运输局有关职责分工县发改局负责研究拟订全县铁路发展规划、前期策划等工作。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综合协调全县铁路建设有关工作



 县发改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承担文电、会务、信访、财务、机要、保密、档案、接待和后勤服务工作;承担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教育培训、党群组织和绩效考核等工作牵头组织建议提案办理、电子政务和综合治理等工作;承担综合性材料起草工作

(二)发展规划股组织拟订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统筹协调全县社会发展重大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统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任务汇总工作;综合协调和统筹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研究经济体制改革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及有关专项改革方案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负责协调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负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拟订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和政策。

(三)固定资产投资股研判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及运行趋势,拟订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和政策措施提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建议;提出年度县预算内建设资金的投资规模、使用方向和安排建议编制下达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申报并转发下达中央、省、市预算内投资计划承担审批县本级政府投资项目概算工作,受委托对中央、省、市在茶陵投资项目的概算进行审查组织实施全县以工代赈项目建设和管理;提出推进全县能源体制改革的建议拟订能源体制改革方案。

(四)法规和行政审批股承担规定权限内的行政审批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牵头组织对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综合监管承担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研究拟订推进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规划和政策措施统筹全县信用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信用信息资源的整合应用

(五)价格股研究拟订全县价格改革方案和年度计划;承担重要农产品价格的调控承担政府定价目录范围内水、电、油、气价格和管道燃气、管道供水延伸服务、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费及相关设备材料等价格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实施服务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承担全县服务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管理;推进服务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改革拟订和调整权限内的服务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


调整后所属单位

1.茶陵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

茶陵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为县发改局所属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县重点建设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负责县重点建设项目前期准备相关工作为下达县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及责任目标提出建议;负责县重点项目建设投资统计、调度推进、重大问题协调等有关事务性工作负责县重点项目建设后评价工作,对参建单位实行业绩记录对县重点建设项目责任目标完成情况提出奖惩建议;对有关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和设计概算等提出评审意见供决策参考,对有关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后评价负责有关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事务性工作;负责重点建设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提供咨询服务。

2.茶陵县价格监测中心

茶陵县价格监测中心为县发改局所属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承担全县重要农产品成本调查事务性工作,收集相关成本价格资料承担县本级定价权限范围内商品和服务(含政府购买服务)的成本监审事务性工作,负责市场物价动态监测、形势分析、价格监测分析和价格信息发布工作

3.茶陵县价格认证中心

茶陵县价格认证中心为县发改局所属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负责全县涉案物的价格鉴定和认证事务性工作;指导中介机构价格鉴证和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