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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第一条  根据《中共株洲市委办公室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茶陵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株办〔2019〕12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茶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茶陵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以下简称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作为县国防动员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

第三条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县委有关工作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牵头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行政执法工作

(三)负责研究制定全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相关政策组织和监督全县公共租赁住房筹集、资格审核、配租、租赁补贴和运营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县直管公房管理工作

(四)指导和管理全县建筑活动承担全县建筑市场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和监督建筑市场准入负责全县建筑业企业的资质申报初核和管理;负责建筑市场劳务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施工许可、招标投标监管和招标代理机构管理;指导和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

(五)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勘察设计活动负责全县勘察设计和咨询单位资质申报初核工作;负责全县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合并审查、概算审查和施工图审查备案工作参与城乡规划编制工作。

(六)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职责牵头编制全县住房发展规划;负责全县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负责规范全县房产交易市场和行为;负责住宅产业化工作指导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七)负责全县房屋建筑、装饰装修、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和房屋安全管理负责组织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合并验收;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竣工验收及备案工作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管理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

(八)负责编制全县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项目建设计划并监督执行指导全县海绵城市建设工作;负责全县城市供水、排水和燃气等市政公用事业监督管理及行政许可工作负责城市供水、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城市燃气、生活污水处理及其附属设施的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

(九)负责指导全县村镇建设工作参与编制全县村镇建设总体规划和城镇体系规划;指导农民自建低层住宅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传统村落(民居)保护发展工作

(十)组织制定全县建筑节能政策、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建筑行业重大科技成果的评审、推广应用;组织重大建筑节能项目的实施负责新型墙体材料、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等建筑材料使用的监督管理;指导城建档案和城市建设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智能建筑工程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指导建立全县物业管理体系;指导和监督全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物业保修金的缴存和使用指导和监督白蚁防治工作。

(十二)指导和参与编制与人民防空有关的规划负责人民防空领域的行政审批工作;负责组织和管理全县人民防空工程(含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建设负责全县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检查;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中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工程管理、监督检查

(十三)组织制定城市防空袭方案并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指导群众防空组织(人民防空专业队)建设和防空防灾演习演练组织指导疏散体系建设;负责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的建设和管理指导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实施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

(十四)指导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平战功能转换计划拟订及和平时期开发利用工作参与军民融合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普及人民防空知识和技能;组织和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十五)负责管理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编制人民防空经费预、决算草案;对人防经费使用和管理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十六)拟订行业人才发展规划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行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指导人民防空干部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城乡建设、房地产和人民防空领域信息、统计、市场研究、科技研究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十七)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十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办公室(加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股牌子)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财务、保密、保卫、信息、宣传、综治、考核、调研、组织人事、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后勤服务等日常工作承担建设工程资金和专项资金、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的管理工作;监督所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权限内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建筑业和房地产市场研究和分析监测工作承担行业各项数据的统计、采集、协调、上报工作。战时承担防空袭经费、物资计划和统计战损情况工作协调人民防空经费和物资保障。

(二)法规和行政审批股承担行业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承担行业执法监督工作;承担相关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承担相关合同的审查备案工作;承担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律服务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处罚和听证工作;承担权限内行政审批事项的统一受理和回复工作承担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市场规章制度的拟订和监督执行工作;承担各类设计标准执行监督实施工作承担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单位资质申报和勘察设计注册人员管理工作;承担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合并审查、概算审查和施工图审查工作

(三)住房管理股承担全县房地产开发中长期规划编制工作承担全县房地产开发和市场管理办法的拟订和监督实施工作;承担全县建筑业、房地产开发等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和资质资格审核申报工作承担房地产中介机构管理工作;承担全县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工作承担全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相关措施的拟订工作;承担全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住房租赁补贴发放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组织拟订工作组织和监督全县公共租赁住房筹集、资格审核、配租、租赁补贴和运营管理工作;承担全县直管公房管理工作承担全县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建立全县各级物业管理体系指导和监督全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指导和监督全县白蚁防治工作

(四)城乡建设管理股承担全县房屋建筑、装饰装修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和安全生产教育工作组织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承担城乡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的拟订和组织实施工作承担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指导全县村镇建设和传统村落(民居)保护发展工作承担城市建设的综合开发和管理工作;指导棚户区改造工作参与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论证工作;参与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与协调工作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供水、排水、燃气等各类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组织编制市政基础设施年度建设计划并监督执行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政府投资市政基础设施资金需求计划;参与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规划方案和初步设计审查工作参与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综合验收工作;指导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指导和组织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五)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股承担全县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

(六)人防管理股指导群众防空组织(人民防空专业队)建设和防空袭演习、演练工作组织指导疏散体系建设工作;监督检查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承担人民防空指挥、通信和警报设施的建设、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实施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组织并参与应急救援相关工作;承担与县人民武装部的沟通联系工作承担新建人防工程的论证、立项、施工管理工作;组织和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含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建设承担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征收工作;承担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备案工作承担人民防空军民融合工作;承担全县人防行政审批工作承担组织人民防空工程平战功能转换计划实施和恢复损毁人民防空工程的工作;指导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人防工程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战时协助实施人民防空组织指挥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承担发放防空警报和保障指挥通信畅通的工作


二、调整后所属单位

1. 茶陵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三定”规定另行下文)

2.茶陵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茶陵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为茶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5名,其中主任(副科级)1名主要职责是:承担全县建设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相关事务性、技术性工作;承担建筑节能和建设科技推广服务工作

3.茶陵县建设工程管理站

茶陵县建设工程管理站为茶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7名。主要职责是:承担全县建筑业企业和从业人员管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市场劳务管理的相关事务性、技术性工作承担施工企业出入境登记的服务工作;承担建设行业人员教育培训和统计工作

4.茶陵县公用事业管理站

茶陵县公用事业管理站为茶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5名。主要职责是:承担全县供水、排水、排污、燃气等公用事业相关事务性、技术性工作

5.茶陵县城市建设档案馆

茶陵县城市建设档案馆为茶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3名,主要职责是:承担全县城市建设工程、各类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开发利用参与城市各类建设工程竣工的综合验收;承担城市建设各类信息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和办公自动化设备的日常管理和运营维护

6.茶陵县建筑装饰管理站

茶陵县建筑装饰管理站为茶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正股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2名。主要职责是:承担全县房屋建筑装饰装修施工企业和设计单位的资质管理事务性工作承担全县装饰装修从业人员培训考核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房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报建审批技术性、事务性工作承担装饰装修安全、质量和现场文明施工监督管理事务性工作。

7.茶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建制镇派出村镇城建助理员为差额拨款事业编制,共计5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