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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健康局

第一条  根据《中共株洲市委办公室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茶陵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株办〔2019〕12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茶陵县卫生健康局(以下简称县卫生健康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和国家、省、市有关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执行;拟订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县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措施和办法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

(二)协调推进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措施和办法的建议;组织协调推进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促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措施和办法;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的建议

(三)拟订并组织落实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全县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措施和办法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执行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负责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七)拟订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健全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的相关建议

(九)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及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负责全县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和职业安全健康监管等工作

(十一)负责县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来宾、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指导全县保健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中医药工作拟订全县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继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负责中医、中西医结合工作的管理。

(十三)负责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四)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五)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

县卫生健康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茶陵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一)办公室承担机关文电、会务、宣传、保密、保卫、后勤服务等日常工作承担综合协调、信息调研、政务公开、信访接待、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承担卫生健康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

(二)老龄办公室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措施和办法;组织落实医养结合工作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三)人事教育股承担全系统政工人事和队伍建设工作承担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组织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承担全县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培训工作承担全县卫生健康干部职工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四)财务股承担全县卫生健康项目及重点基础设施项目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承担卫生健康专项资金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和下属单位预决算、财产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组织落实本单位的政府采购工作;提出医疗服务价格建议指导和监督社会抚养费管理。

(五)法规和行政审批股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审批等工作;实施医务人员服务规范、执业资格和从业许可制度承担全县公共卫生、医疗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计划生育综合监督工作;承担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工作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医疗卫生机构的监督检查;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

(六)医政股(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办公室)承担全县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疗服务管理工作承担大型医用装备的配置管理工作;执行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相关规范组织落实政府采购工作;依法处理医疗纠纷协调医患关系;督促指导落实有关献血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医疗机构评审评价;组织指导医师定期考核配合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医疗救治、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的处置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县中医和中西医结合工作组织实施相关科研项目、新技术评估管理、适宜技术推广、医学重点学科建设;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承担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推进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七)基层卫生健康股承担指导全县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全县乡村医生的相关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承担健康科学普及和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组织实施妇幼卫生健康政策规划、技术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全县病残儿的初审工作承担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扶助制度的执行、审核、鉴定等工作;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工作责任的落实;组织开展卫生创建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农村改厕工作,开展群众性卫生监督和城乡环境卫生评价工作组织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八)疾病预防控制股(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办公室)承担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发布传染病疫情信息工作承担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处置救援、总结评估等工作;承担监督评估、指导协调学校常见病防控工作承担全县防治重大传染病及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协调工作;组织实施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和标准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交流

(九)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建议,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承担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承担全县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和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制度的执行、审核、确认、监督、协调等工作承担奖励扶助信息管理工作。

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办公室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