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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市镇

(一)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发展市场经济为目的,抓好经济开发建设工作和经济开发服务工作。

(二)负责乡镇基层党的建设,政权建设,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人大工作。

(三)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和命令;执行本级党员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

(四)执行上级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财政预算;制定和执行本乡镇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财政预算。

(五)管理本乡经济工作。负责管理乡村工业,第三产业,外经外贸,农业综合规划,土地、矿藏、水源、荒山等资源开发利用,农田基本建设,农、林、果、畜业生产,经营管理,农业科技,村级公路,乡村规划建设,环境保护等工作。

(六)管理本乡党务、人大、政务、公务员考核奖惩、政协、群团、人武等工作。

(七)管理本乡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广播、影视、体育等事业和财政、审计、统计、民政、公安、司法、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协调工商、税务、金融、保险等工作。

(八)进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建立村级及企事业单位治安保卫和人民调解组织,加强对乡镇公安、司法部门的领导,依法保障国家、集体和公民合法权益,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

(九)为本乡生产、生活提供服务。建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为农民种植、养殖、加工和生产、供应、储运销售提供服务工作。为乡镇企业提供决策、科技人才、信息等服务工作。为残疾人、孤老、孤儿、社会困难户、灾民提供生活服务。

(十)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决定、命令和本地区的实际需要,发布决定和命令。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一、内设机构

1.党政办公室

职责:负责镇机关党务和行政事务工作;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保密、信息、会务、档案、督办、政务公开、公车管理等工作;负责重要事项的综合协调和重要文稿的起草审核等工作。

2.党建办公室

职责:负责基层党的建设、意识形态、统一战线工作;组织协调辖区内群团组织开展工作;负责机关干部人事和党员队伍建设等工作。

3.经济发展办公室(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企业项目办)

职责:负责辖区经济发展规划的制定和实施,第一、二、三产业的指导、管理;负责承担经济社会调查统计;负责城镇发展、集镇管理、道路交通建设的相关工作;负责产业发展、规划建设、招商引资、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企业服务、市场监管、土地增减挂等工作;协调与发展经济相关的其他工作。

4.民政办公室(卫生健康办公室)

职责:负责辖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民政优抚、社会救助、儿童福利、卫生健康、助残等社会事务管理工作;负责指导村(居)务公开、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村民议事委员会(村民议事堂)和“一约四会”建设。

5.生态环境办公室(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办公室)

职责:宣传贯彻生态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负责生态环境建设、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

6.社会治安办公室 

职责:负责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等工作,维护辖区安全稳定;协调政法综治、群防群治、平安创建等工作;指导辖区内网格化综合管理工作。

7.应急管理办公室

职责:负责安全生产监管、减灾救灾、防汛抗旱、森林防火等工作;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


二、经济监督部门

8.财政所(村会计委托代理中心)

职责:负责乡镇一般预算资金的收支管理和部门综合预算管理;负责国有(集体)资产管理;负责财政补贴资金发放与信息化管理,执行财政监督;负责参与农村(社区)综合改革,协助税收征管;负责机关财务、物资采购、后勤保障、食堂监管;负责村会计委托代理中心和村级财务监管等工作。


三、直属事业单位(公益一类)

9.党群服务中心(综合便民服务中心)

职责:负责乡镇及上级相关部门下放或委托的相关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工作;加强乡镇政务服务大厅建设,指导村(居)便民服务站建设,充分发挥综合便民服务作用,进一步拓展服务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功能。

10.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职责:负责统筹协调辖区内派驻机构和基层执法力量,开展本辖区日常执法活动和重大案件线索巡查、联合执法、联动执法等工作。

11.社会事务综合服务站(文化综合服务站)     

职责:负责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健身、科技推广、教育等方面的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

12.农业综合服务站

职责:负责农业、林业、水利、农机、畜牧水产、动物卫生、兽医、扶贫、经管、移民开发、多种经营等方面的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

13. 退役军人服务站   

职责:负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权益保障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