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静
舲舫乡堤洲村
25792001
夏季:8:00--12:00 15:00 --18:00 冬季:8:00--12:00 14:30--17:30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农村(社区)工作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对村(居)民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社会主义法制教育,依法保障村(居)民合法权益。
(二)组织拟定本地区产业发展规划,推动产业结构调整,示范引导本地区村级合作经济组织,形成地域产业特色;积极提供政策和信息服务,促进农业新技术的推广应用,着重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和发展条件;加强本地区市场监管和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加强本地区土地规划和土地综合开发利用工作。
(三)抓好基层组织建设;加强本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型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强农惠民措施;加强本地区基础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公共卫生体系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本地区社会保障、民政优抚、计划生育和劳动力素质培训等工作。
(四)加强本地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环境保护,维护社会稳定,妥善处理社会性、群体性事件,调节和处理好各种利益矛盾纠纷。
(五)指导村(居)民自治,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六)抓好征兵、民兵训练、国防教育等工作。
(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党建扶贫
1、抓好基层党建工作、组织全乡各支部开展好党员专题活动;
2、搞好扶贫攻坚,完任脱贫任务,保证洮水、河坞、祠湾、垸井四个贫困村脱贫摘帽;
3、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企业、沙场、渡口、道路交通领域生产安全;
4、组织抓好本乡各领域内的文明考核和绩效考核工作;
5、组内成员兼顾各自办点村的各项乡党委、政府交办的任务。
二、财税计生
1、完成年度国地两税任务700万元,力争突破1000万元。
2、规范国土管理工作,协调各部门按规划实施好新农村建设;
3、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计生指标任务。
4、抓好境内各类工业企业建设项目的立项申报与固定资产投资统计;
5、协调抓好境内文化、教育、卫生及其它相关工作;
6、抓好本组及各自职责内的文明考核和绩效考核工作;
7、组内成员兼顾各自办点村的各项乡党委、政府交办的任务。
三、农业卫生
1、按时开展好农、林、水相关及森林防火工作;
2、建立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考核制度及卫生长效机制;
3、协调处理好境内河沙采挖的矛盾化解及治理;
4、建立健全各项机关内务制度,全面抓好机关内务管理及政府办公室日常工作及后勤保障工作;
5、抓好本组及各自职责内的文明考核和绩效考核工作;
6、组内成员兼顾各自办点村的各项乡党委、政府交办的任务。
四、综治维稳
1、认真开展好普法工作,组织干部群众学习法律法规,确保社会治安良好;
2、及时调处好辖区内各类矛盾纠纷;
3、建立完善各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迅速处理好突发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
4、接待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做到有登记、有解答、有处理结果,杜绝群众集体上访,充分化解平息官溪电站的矛盾纠纷,及时掌握乡内老信访户信息及动态,坚决不能出现赴省赴京等越级上访事件发生;
5、突出抓好民调工作,确保民调的满意率和反馈有明显提高;
6、抓好本组及各自职责内的文明考核和绩效考核工作;
7、组内成员兼顾各自办点村的各项乡党委、政府交办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