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祥云
茶陵县云阳街道腊园社区紫薇路
25222734
夏季:8:00--12:00 15:00--18:00 冬季:8:00--12:00 14:30--17:30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村(居)工作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对村(居)民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社会主义法制教育,依法保障村(居)民合法权益。
(二)组织拟定本地区产业发展规划,推动产业结构调整,示范引导本地区村级合作经济组织,形成地域产业特色;积极提供政策和信息服务,促进农业新技术的推广应用,着重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和发展条件;加强本地区市场监管和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加强本地区土地规划和土地综合开发利用工作。
(三)抓好基层组织建设,加强本地区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强农惠民措施;加强本地区基础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公共卫生体系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本地区社会保障、劳动力素质培训等工作。
(四)加强本地区社会综合治理和环境保护,维护社会稳定,妥善处理社会性、群体性、突发性事件,调节和处理好各种利益矛盾纠纷。
(五)指导村(居)民自治,推动村(居)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六)抓好征兵、民兵训练、国防教育等工作。
(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政办
1、负责党工委、办事处日常工作,当好党工委、办事处的参谋助手。
2、承担党工委、办事处的文件、文稿的起草、修改、校核、印刷、分发管理工作,负责上级来文的收文登记,机要保密,文件档案文电处理工作。
3、围绕党工委、办事处中心工作,收集信息,反映动态,综合调查研究,督促检查。
4、负责党工委、办事处各种会议事务工作与接待工作。
5、协助领导抓好机关的行政事务管理,负责印章使用管理。
6、做好部门协调工作。
7、完成县委办、县府办和党工委、办事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民政办
拥军优属,优待抚恤,社会救济扶贫,抚恤费,救济事业费,优待金,五保金,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管理,殡葬管理,收养登记,收容遣送。
劳保站
1、处理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的日常事务工作;
2、为辖区内的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提供管理服务工;
3、为求职人员提供服务;
4、开辟非正规就业岗位;
5、实施再就业援助;
6、开展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
7、负责劳动保障政策咨询工作;
8、完成党工委、办事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安监站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
2、制定本区域安全生产发展规划、计划,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督促消除事故隐患。
3、指导、协调、监督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4、定期分析和预测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
5、参与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
6、负责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宣传教育及信息的分析、整理、汇总和上报工作。
7、完成镇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治办
1、负责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政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贯彻落实县、办事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部署,开展信访调查。
3、组织开展“平安”创建活动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4、协助派出所、司法所做好人民调解、社会治安、刑释人员的帮教工作。
5、组织开展禁种查毒工作及党工委、办事处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农技站
1、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涉农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
2、协助制定全街道农业发展规划,组织和指导农村集体、个人开展农业经营活动。
3、承担和组织实施选定农业技术推广项目和上级下达的农业技术重点推广科技项目。
4、推广农业科学技术,开展农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农业社会化服务、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5、引进和推广适合本地实际的先进农业科学技术和农业经营管理技术,引导农民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益的农业,调整农业结构,加速农业成果转化。
6、开展作物栽培、蔬菜花卉、植保质检、农业环保、土壤肥料、农产品经销等专业技术服务。
7、宣传和普及农业科技知识,培训农业科技人员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8、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各种农业违法案件。
9、承担党工委、办事处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水管站
1、负责《水法》、《水土保持法》等水法规的贯彻落实和监督检查。
2、统一管理当地水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小流域治理等工作,负责水利年度的统计工作。
3、负责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的规划、勘测与设计,搞好农村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
4、负责农村水利新技术示范推广和农村水利技术人员培训工作。
5、负责农村水利项目的评估、技术咨询及项目管理工作。
6、负责防汛抗旱管理及防汛抗旱资金管理,搞好抗旱、抗洪抢险。
7、承办党工委、办事处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任务。
国土所
1、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政策,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上级国土资源部门的各项要求。
2、负责耕地保护工作,组织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负责基本农田保护标志及本系统内的其它标志管护工作。
3、认真做好国土资源管理业务工作。参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土地补偿和安置等重点工作。
4、配合相关科室做好辖区内土地、矿产资源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对辖区内国有土地和村居及企业用地,集体土地流转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调查清理土地隐形交易行为。
5、负责土地、矿产调查统计,日常变更及有关档案的管理工作。
6、负责承办农民宅基地上报审批及土地登记的前期工作。
7、认真执行动态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制止土地、矿产违法行为,并及时做好记录和报告有关情况;协助执法监察机构和工作人员做好执法监察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国土所在执法监察工作中的作用。
8、完成党工委、办事处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要求办理且应该办理的事项
计生办
1、制定街道人口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负责督查落实,兑现奖惩。
2、协调各方面力量,开展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深入调查研究,掌握计生动态,提出工作建议,及时总结交流经验。
3、指导各居委会及辖区内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居委会计生干部和管理员队伍的教育和管理、业务培训;负责符合政策再生育材料审核上报、生育证发放管理、避孕节育技术服务和避孕药具的发放管理;负责本街道计划生育统计台帐,计算机管理及指导基层操作、计生财务管理和群众来信来访处理工作;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加强流动人口的计生管理。
4、指导本街道计划生育协会工作,发挥计生协会作用。
5、完成街道和上级计划生育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企业办
1、指导和帮助辖区的企业开展各项经营管理工作。
2、指导帮助本辖区内企业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关系,做到分配合理;
3、指导和帮助辖区内各类企业认真执行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
4.负责收录各种经济信息,并进行筛选、传递、反馈、储存。
5、负责本辖区内企业各种统计报表,按期统计、审核上报有关领导和部门,负责各种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
6、检查、指导、督促辖区内企业各项安全制度的执行,保证安全生产;
7、负责辖区内企业各方面的协调关系;
8、经常对辖区内企业进行经济分析,为党工委、办事处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9、认真承办镇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工作。
妇联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提高妇女整体素质。
2、负责全镇妇联日常工作,抓好基层妇代会工作,组织好妇女的各种活动。
3、抓好妇联系统报告的宣传教育工作,团结、教育和引导广大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全面提高素质,促进妇女人才成长。
4、为妇女儿童服务。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认真做好来信、来访的接待工作,开展普法宣传和提高妇女儿童的法制意识好自我保护意识。
5、在完成妇联各项工作任务的同时,服从镇党委、政府的其他中心工作。
共青团
1、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团支部的工作,支持他们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开展团的活动。
2、积极帮助团支部骨干学习业务,总结工作经验,搞好传帮带,不断提高他们的理论素质和工作水平。
3、帮助团支部作好团员的教育和发展工作。
4、支持和关心共青团的组织建设,保持团支部骨干的稳定,根据需要保留个别党员在团内担任领导骨干。
统计站
1、统一组织领导和协调本街道统计工作,及时、准确完成国家和地方的统计调查任务,认真组织开展抽样调查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和统计、会计人员按时完成批准的有关部门布置的统计报表;
2、搜集、整理、汇总和管理好本街道的各项统计资料,建立健全统计台帐;
3、负责乡村统计人员的培训,帮助解决工作中出现的疑难问题;
4、做好统计服务工作,积极向街道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提供统计分析资料,当好参谋和助手;
5、完成党工委、办事处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安排。
财政所
1、按照财政职能,参与全街道宏观经济决策,对国民经社会发展计划编制及实施提供财政依据;
2、主持全街道财政收支预算编制,预算调整,年度决算编报,并向党工委、办事处、人大报告工作;
3、组织实施街道人大批准的财政预算收支计划,及时向党工委、办事处、人大汇报阶段性财政工作,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和年终总结;
4、搞好全所职工政治思想和业务学习;
5、协调相关部门关系,努力完成财政收支任务,搞好预算管理,对用款单位实施财政监督;
6、做好对农补贴资金、专项资金,行政事业财务管理,预算外资金管理,搞好内部财务监察工作;
7、抓好财源培植,促进财政发展;
8、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本级政府下达的其他工作。
司法所
1、协助基层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
2、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工作;
3、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4、代表街道办事处处理民间各类纠纷;
5、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
6、组织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帮教工作;
7、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8、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基层人民政府交办的有关工作。
文化站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2、组织文化活动,繁荣文化事业,搞好文化交流和作品选送及民间文化遗产搜集整理与保护。
3、组织辖区内的文化宣传、文艺活动。
4、制订广播、电视事业的发展规划管理,负责广播电视新闻及其它信息传播等。
5、对有线广播电视设施的安装、维护、监督与管理。
6、加强文化市场的监督与管理,净化文化市场。
建管办
1、贯彻和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2、组织本街道规划的编制工作,并按照规划组织实施、编制建设规划、核发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和村镇建设许可证、村民建房《准建证》。
3、依照有关规定办理村居民建房及村镇各类建设项目申请、审批和上报工作。
4、协调县建设局和相关部门对农村建筑队伍管理,在建设局的授权范围内,对本街道的建设工程实施质量管理和监督。
5、负责村镇建设房屋所有权的管理工作,在县建设局房地产管理部门授权范围内,对村镇单位、个人房屋产权进行登记、测绘工作,并按规定收取相关费用后,报县房管部门审核发证备档。
6、负责规划区违法违章建筑的监察工作。
7、负责建设统计、建设文件资料的整理,立卷归档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职责。
8、承办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它工作。
扶贫办:
1、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的扶贫工作方针、政策;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指导帮助贫困村、重点扶持村,选准扶贫开发项目,因地制宜确定发展经济的路子,制定扶贫规划和实施方案。
2、根据国家和省定扶贫标准,确定扶持范围,明确扶贫对象,落实扶贫措施,做好扶贫监测,统计、宣传、信息交流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