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茶陵县水普内、外山区河道“四个责任人”名单的公示
来源:茶陵县水利局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4-30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大中小】
为切实做好山区河道管理工作,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河湖名录梳理复核工作的通知>》(办河湖〔2023〕66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的通知>》(办河湖〔2023〕140号)及《茶陵县全国第一次水利普查成果》等,我县明确了防汛抗洪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县乡村三级河长责任人、巡查管护责任人等“四个责任人”。现将我县水普内、外山区河道“四个责任人”调整后的名单进行公示,如有异议,敬请通过来信、来电、来访形式向茶陵县水利局反映。
联系地址:茶陵县犀城大道水利局;邮政编码:412400
联系电话:0731-22193288
联 系 人:蒋竹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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