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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陵县民政局关于入住养老机构养老的风险提示

来源:茶陵县民政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1-29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

近年来,我县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入住养老机构养老已经成为老年朋友选择养老服务的重要形式。但是一些投资者为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可能在各项手续尚未完善,安全设施条件尚未达标的情况下,吸收老人入住,非法开展养老服务。甚至一些养老机构打着“养老”的幌子,涉嫌违反国家金融管理、养老机构管理等法律法规,采取欺骗诱导、虚假违规宣传等方式,对外公开承诺高额回报,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为帮助广大老年朋友及其家属防范入住养老机构养老的风险,特作如下提示:

一、对“非法机构”说不。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养老机构必须依法登记、并且在民政部门进行养老服务备案后才能经营。合规的养老机构,必须在建筑、消防、食品卫生等方面符合有关要求,应当具备设置养老机构的基本条件,否则为非法机构。当前我县各乡镇,除虎踞镇的济康医养中心在进行消防整改外,尚无民办养老机构在县民政部门完成养老服务备案。请广大老年朋友不要选择未备案的机构入住,如有需求一定要选择手续完备、安全设施达标的民办养老机构或者公办敬老院入住,以免造成自己的合法权益受损。

二、对“非法集资”说不。养老机构是指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的机构。养老机构在老人入住前,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费用。经登记备案的养老机构为老年人提供服务,应当在醒目位置公示各类项目收费内容、收费标准、收费方式等,并与接受服务的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签订养老服务协议。养老机构收费最好采用“一月一缴”的方式,如果是预收,预收期一般不能超过半年。养老机构不得以任何名义,以承诺高额回报为诱饵,采取公开宣传方式,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集资金额、人数、损失达到一定数额的,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集资诈骗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参与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风险自担。在此,我们郑重提醒广大老年朋友及亲属,选择养老机构应查看相关证件并按规定签订养老服务协议,收取的费用一定要严加甄别,不为高额回报所诱惑,不参与非法集资,并及时提醒、劝阻身边的亲属朋友。


                                          

茶陵县民政局

202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