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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0年度普通高校毕业生贫困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工作的通知

来源:茶陵县教育局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8-28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

县直各机关单位、各基层单位:

根据《湖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贫困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管理办法》(见附件1)要求,为切实做好2020年度普通高校毕业生到我县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符合到我县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申报条件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就业单位性质类别见附件1内容)(在我县云阳、下东、思聪、洣江四个街道区域工作的大学生不能申报学费补偿);

2. 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和2019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符合到我县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申报条件漏报的(即2015、2016、2017年、2018年、2019大学毕业并于次年6月30日前在我县基层单位就业,而之前没有申报过学费补偿的对象),此次可以补报。

二、初审

1、从9月26日起,符合条件的大学毕业生带齐申报材料(按附件1、附件2中规定内容准备好材料申报)。到县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教育局行政办公楼四楼401室)来进行初审盖章,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1张。初审后加入茶陵大学生学费补偿QQ群:540490650 。初审截止时间:10月28日。

2、完成初审后,再在网上系统(网址见群中文件)中填写申报内容并上传图片(2018、2019年已经申报补偿款的大学毕业生仍然用原来的银行卡)后提交。


三、现场审核

1.现场审核时间:10月28日-11月6日。

2.毕业生带原件材料到县学生资助中心来现场审核,工作人员把原材料与上传系统的文字、图片资料比对核实是否有误,确认后提交省级部门审核。

四、其他

  1. 申请学费补偿的大学生请加入“茶陵大学生学费补偿群”QQ交流群,并修改群名为:“XX单位+姓名+电话”。

2.来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初审及现场审核前一天请在“茶陵大学生学费补偿群”里进行预约,并在审核时出示个人电子健康码。

3.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电话:22063838  22063839

4.各乡镇中小学校资助专干要在本校(含村小、公办幼儿园)做好大学生毕业到贫困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申报工作的宣传。

5.各乡镇中学资助专干把本通知及附件1、2、3文件的电子稿转发本乡镇的各机关、事业单位,包括乡(镇)政府机关、国有农(牧、林)场,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兽医站、乡镇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站、乡镇文化站、血吸虫防治站等。



茶陵县教育局  

2020年8月27日


附件:附件1    《湖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贫困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管理办法》(湘财教[2016]1号)

附件2     关于做好2020年度普通高校毕业生贫困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申报工作的通知(湘学助【2020】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