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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茶陵县教育局 作者:资助中心 发布时间:2021-12-04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大中小】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通知》(湘财教[2012]75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控辍保学和精准资助工作确保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通知》(湘教通[2019]250号)等文件精神,2021年12月3日,茶陵县教育局将全县学前、义务教育学校资助学生13125人通过比对最后确定资助金能够打入学生家长账户10891人,现将发放情况公示如下,敬请监督。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4日至2021年12月10日
公示期间欢迎广大群众参与监督,对弄虚作假、骗取资助专项资金的给予举报,资助中心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举报方式:文字或电话举报(教育局纪监室22063831、资助中心22063839)
附件:1、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补助(社会保障补贴类)
茶陵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