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政务公开>重点领域公开>义务教育>学生资助奖励

茶陵县2025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奖补资金资助项目实施方案

来源:茶陵县教育局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6-02-04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

为规范和加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专项奖补资金管理,提高奖补资金使用效益,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毕业后按时还清贷款,根据《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关于印发<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教〔2022〕13号)和《关于下达2025年市县学校学生资助中央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5〕9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资金来源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奖补资金。

二、资助范围

(一)资助对象

2025年秋季湖南省内纳入全国招生计划的全日制普通高校茶陵籍家庭经济困难且办理了国家助学贷款的在校学生,包括本、专科(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

 下列情况不列入本次资助范围:

1.违法犯罪受到公安机关立案的学生。

2.2024年已享受过该项目资助的学生。

3.父母双方或一方是公职人员的学生。

4.学生家庭在街道(圩市场)有经营门面、店商的。如家庭遭受特发异常重大灾难或家庭主要成员患重大疾病等原因的除外。

(二)困难类别

国家助学贷款奖补专项资金重点资助以下几类学生:

一类困

1.学生本人为特困供养、孤儿或事实孤儿,烈士子女,在抗疫、消防、抗洪救灾中牺牲的医护人员及武警消防战士子女。

2.学生本人是享受农村低保300元、城镇低保550元标准及以上的的低保在册人口。

3.学生本人身患一级、二级残疾的。

4.学生本人或家庭成员因突发重大疾病或遭遇意外伤害事件,医疗费用在5万元或个人自付2万元以上的(时间限2024年7月1日以来,家庭成员仅限父母、在校就读的兄弟姐妹、父母为独生子女赡养的60岁以上的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以下二类、三类此款的时间和人员范围相同)。 

5.其他情形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

二类困

1.学生本人或父母一方身患残疾的。

2.学生本人是享受农村低保200元、城镇低保450元标准及以上的的低保在册人口。

3.学生本人或家庭成员因突发重大疾病或遭遇意外伤害事件,医疗等费用在3万元或个人自付1万元以上的。

4.家庭因突发事件(如农作物大面积受灾、养殖产业重大损失)导致临时困难,近一年家庭收入锐减,且无其他经济来源。

5.其他情形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

三类困

1.单亲家庭(父母一方已故或离异且未再婚),抚养人员无稳定工作。(根据走访实际情况酌情考虑)

2.学生本人是享受农村低保100元、城镇低保350元标准及以上的的低保在册人口。

3.家庭成员有2人以上全日制在校大学生且都办理了生源地贷款的困难家庭学生。

4.学生本人或家庭成员因突发重大疾病或遭遇意外伤害事件、医疗等费用在2万元或个人自付5000元以上的。

5.其他情形导致家庭经济一般困难的。

说明:①医疗费用以医院正式发票、农合或医保结算单为凭证;残疾学生以县残联系统数据为准;低保学生以县民政系统数据为准;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以公安部门和民政部门数据为准。②同一理由同一医疗费用在同一家庭中不重复享受资助。③一人有多种困难类型的只能选择一种类型的资助。④同一家庭中有多个读大学的一次只能一人申请资助。

三、资助标准

一次性发放资助金:一类困3000元/人;二类困2000元/人;三类困1000元/人。

四、资助实施程序

(一)工作方案宣传     

24日前制定和公布工作方案,并通过茶陵县政府门户网、茶陵教育微信公众号、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QQ群等媒介进行宣传。

(二)受理学生申请     

本资助项目为自主申报制,学生不申报即视同放弃。需申请的学生由本人提出申请,写好家庭经济困难申请理由,如实填好《生源地助学贷款奖补资金资助申请表》(附件1),并将相关困难证明材料(详情见附件2)拍照,按材料提供清单顺序整理创建一个文件夹,文件“XXX(学生姓名)申请资料”命名,于2026年2月14日前发至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箱:582066752@qq.com,相关佐证材料原件与纸质稿待后续走访时进行核验提交如没有提供任何相关困难证明材料,将在初审环节取消资格。

(三)走访核查 

2026年331日前,县学生资助中心组织人员对资料初审通过的学生进行入户走访,到所在的乡镇村或相关单位予以核实等方式进行走访核查。

(四)评审公示

2026年415日前,县教育局组织评审小组,根据资助管理中心走访情况以及申请学生提交的资料进行评审,确定拟资助学生名单,在茶陵县政府门户网、茶陵教育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

(五)资金发放 

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县教育局通过银行打卡方式发放资助金。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     

为保证资助项目规范且顺利实施,特成立茶陵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奖补资金资助工作专班。

   长     县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贺君辉   县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龙春青   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

   员刘海欣谭丽美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龙春青兼任办公室主任,在工作专班领导下负责该项资助工作的具体业务咨询、指导、评审及资金发放管理等工作。

(二)规范操作,强化管理     

1.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必须组织人员开展入户走访核查,掌握第一手资料,深入了解受助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评审原则,确保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享受资助政策。

3.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同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申报地点:茶陵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县教育局4楼     

电话:0731-22063838 


附件:1.2025年茶陵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奖补资金资助申请表

      2.材料提供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