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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茶陵县农业局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5-07-24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大中小】
根据《关于做好2025—2027年省级农业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湘农联〔2025〕34号)文件精神,现面向全县公开遴选2025年省级蔬菜产业集群项目实施主体,凡有意愿且符合条件的主体均可进行申报,具体申报条件及申报要求如下:
一、项目简介
1.项目支持资金规模。2025年省级蔬菜产业集群项目财政支持资金1400万元,其中:支持蔬菜种植类资金800万元,蔬菜加工类资金600万元。单个具体项目支持金额控制在50-500万元之内;每个实施主体同一年度不得超过两个项目,支持总金额最高不得超过500万元。项目资金不得用于衔接资金负面清单事项。本次按照公平公开、择优遴选的原则,遴选种植类主体12个,加工类主体6个。
2.建设内容。①生产设施化与机械化升级。支持标准化钢架大棚、集约化育苗工厂、水肥一体化系统等设施建设或提质改造,全面提升蔬菜生产设施化水平。重点推广灭茬旋耕机、起垄覆膜机、精密直播机、动力施肥机械、叶菜类和根茎类蔬菜收获机等新型农机具,推动农机农艺深度融合,全力提升蔬菜“耕种管收”机械化作业水平。②标准化蔬菜基地建设。建设一批蔬菜“三品一标”基地、供粤港澳蔬菜基地,支持新机具、新品种、新肥料、新技术、新农药等“五新”技术成果推广,应用有机肥替代化肥、喷滴灌、病虫害绿色防控等技术,开展标准化生产、集约化管理,促进蔬菜产业节本增效。聚焦统防统治、采后处理、冷藏物流等短板弱项,支持开展蔬菜产业社会化服务。③蔬菜商品化处理与精深加工。支持清洗、分拣、预冷等初加工设施建设,配套建设产地冷藏库,降低采后损耗。支持蔬菜产地初加工,加强保鲜、烘干、分类分级、包装等初加工装备设施建设,发展方便净菜、脱水蔬菜等鲜切和干制蔬菜。鼓励蔬菜精深加工,支持发展蔬菜汁、蔬菜饮料等新型蔬菜加工制品,提升产品附加值。
3.奖补标准。种植类12个:一类2个,每个支持资金100万元,二类4个,每个支持75万元,三类6个,每个支持50万元。加工类6个:一类2个,每个支持150万元,二类2个,每个支持100万元,三类2个,每个支持50万元。
4.建设周期。原则上2025年年底完成,若有变动,以省厅文件为准。
5.联农带农要求。各项目实施主体必须建立联农带农机制,相关要求见附件4。项目验收实行“建设内容+联农带农”双验收模式,即项目主体既要完成项目建设内容,也要兑现联农带农承诺。
二、申报条件
1.在本县境内依法注册登记的企业,从事蔬菜种植、加工、销售、研发、物流等相关环节的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2.有建设用地需求的主体应取得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确保用地合法。
3.同一个主体的基地(厂房)不得重复申报。
4.存在下列情形的主体不得申报:涉黑涉恶;近三年(2023 年至今)发生重大农业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问题、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严重挤占挪用涉农资金,脱贫期间未履行分红的等重大违规违纪问题;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三、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主体应提供不得少于下列清单的申报资料,编制页码,胶装成册(五份),根据实际情况提供附件2和附件3的资料。
1.茶陵县2025年省级蔬菜产业集群项目建设申报表;
2.申报主体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等;
3.项目实施方案。(见模板)
4.厂房建设、购置设施设备凭证、土地流转合同、基地照片等;
5.良好信誉证明材料等;
6.联农带农佐证材料;
7.真实性承诺书。
四、申报时间、地址及联系人
1.申报时间:2025年7月24日至2025年7月28日,逾期不予受理。
2.申报地址:茶陵县农业农村局404室。
3.联系人:陈文艳,联系电话:13574261376。
五、评审方式
县农业农村局抽取相关专家择期对报名参选的市场主体进行分类评审,根据评分结果由高至低排名。种植类:第1-2名为一类,第3-6名为二类,第7-12名为三类;加工类:第1-2名为一类,第3-4名为二类,第5-6名为三类。
六、结果公示
根据推荐名单报请局党委班子会议讨论通过后,在茶陵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农业农村局编制实施方案报省厅审批。
茶陵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