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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2025年茶陵县农作物病虫害防控实验基地及实施主体的公告

来源:茶陵县农业局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5-09-03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

为充分发挥农业实验基地的带动作用,进一步加速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动农业产业提档升级,促进我县农业产业健康发展。根据《湖南省植保植检站关于印发2025年省级柑橘黄龙病联防联控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植保〔2025〕4号)和《湖南省植保植检站关于印发2025年省级植保防治防疫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植保〔2025〕8号)及《茶陵县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资金实施方案》(茶农字〔2025〕35号)等文件件精神,结合茶陵县农作物病虫害发生的实际情况,需要筛选6个实验基地,依托基地开展技术示范、推广应用、观摩培训等,将基地打造成农业先进适用技术的示范展示窗口、基层农技人员指导服务的综合平台。请有意向的种植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公司积极向县农业农村局提交建设茶陵县农作物病虫害防控实验基地的申请报告,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评审合格后确定为2025年茶陵县农业病虫害防控范基地实验基地及实施主体。

一、遴选基本条件

项目申报经营主体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业经营主体,以及独立法人。

2、在茶陵县境内自有集中连片种植柑橘或茶叶,面积300亩(含)以上。

3、基地基础设施完备,灌溉水源充足,抗旱能力强。

4、具有合规的土地流转或托管合同,管理规范,无不良记录及违纪违法记录。

5、具备较强的种植技术和管理能力。

6、对试验示范认知度高,执行力强。

二、遴选方式及程序

(一)遴选方式:公开遴选。

(二)遴选时间:遴选公告发布当天开始接受报名,公告期满后组织正式遴选。

(三)遴选程序:

1.制定遴选方案,发布遴选公告。

2.参选主体在规定时间内报名,了解遴选详细情况,递交《申报表》,向县农业农村局提交真实有效的相关证照原件或复印件等相关文件资料和佐证资料。

3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申请主体的申报材料进行集中评审和现场核查,初步确定实施主体。

4.遴选结果在网上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定实施主体。

三、申报时间及地址、联系人

(一)申报时间:2025年9月3日至2025年9月5日。迟报、未报无效。

(二)申报地址及联系人:茶陵县农业农村局植保植检站,联系人:刘伟喜,联系电话:0731-22743010

 

附件:1.茶陵县农作物病虫害防控实验基地申报表

    2.茶陵县农物病虫害防控实验基地及经营主体遴选评分表

 

茶陵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