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茶陵县民政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2-12-15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大中小】
一、政策名称(概念)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为解决残疾人特殊生活困难和长期照护困难,改善其生活质量,保障其生存发展权益,对困难残疾人提供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提供护理补贴。
二、认定范围(对象)
(一)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
1、具有茶陵县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各类残疾人。
2、具有茶陵县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家庭成员或者本人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残疾等级为三、四级的各类残疾人。
(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
具有茶陵县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各类残疾人(以下简称重度残疾人)。
(三)其他情况
1、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2、即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
3、享受孤儿基本生活费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4、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残疾人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
5、通过按比例就业、集中就业、社区就业等形式享有工资待遇的残疾人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6、被征地后按月领取生活补助费的残疾人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7、在工商部门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自谋职业者或通过从事其他经营活动获得经济收入且收入高于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残疾人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8、以残疾人本人名义或以残疾人本人为主从事规模种养殖业、从事自由职业(自由撰稿人、艺术家、设计师、律师、经纪人、会计师、按摩师、歌手、画家等),且收入高于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残疾人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9、享受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和其他退休待遇的残疾人(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除外)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10、以残疾人本人物业出租获得经济收入且高于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残疾人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11、对享受补贴期间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需在监狱服刑的残疾人,自判决生效后次月起停发补贴,服刑期满后符合条件的可重新按照程序申请补贴。
三、优惠政策(待遇标准)
从2020年1月起将我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从60元每人每月提高到80元每人每月。
四、申请程序
(一)申请材料清单

(二)办理基本流程
个人申请→提供资料→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受理申请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报送县残联→审核合格转送县民政部门→审定合格报县财政部门→通过金融机构发放资金。